廣東揭陽市委統戰部原副部長、市工商聯原黨組書記林少光被“雙開”

12月28日,據南粵清風網消息,日前,經揭陽市委批准,揭陽市紀委監委對揭陽市委統戰部原副部長,市工商聯原黨組書記、副主席林少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林少光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政協委員推薦工作中爲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工程款撥付、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林少光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揭陽市紀委常委會會議、揭陽市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後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林少光開除黨籍處分;由揭陽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揭陽市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對林少光的開除黨籍處分決定,待召開揭陽市委全會時予以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