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電動車起火釀災 北市府擬祭4大措施加強管理

臺北市電動車衆多,雖然火災不高,但若是發生火燒車,車用鋰電池起火將難以撲滅。(黃敬文攝)

臺北市電動車衆多,雖然火災機率不高,但若是發生火燒車,車用鋰電池起火將難以撲滅,爲此臺北市長蔣萬安針對電動車和鋰電池安全管理做出4項裁示,包括市府所轄室內停車場全面設置滅火毯、研議充電上限爲80%至90%,設置熱顯像自動儀灑水系統以及制定救災SOP並辦理示範救災演練,強調臺北市「要走在前面」。

北市建管處表示,充電樁設置在集合住宅地下室停車空間,過去國土署曾研議是否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範》,設置防火區畫以阻隔火勢,但目前還在研議法條,未來應該會納入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強化充電樁在地下室的使用安全。

消防專家陳崇賢則指出,充電樁比較頭痛是設在建築物內的防火區畫要修法,同時也涉及到人民權利的問題,但公有停車場可以先做,例如減少危害因子、充電限制上限80%等,民營的部分只能先做行政指導,但至少公有先做,再用道德勸說其它停車場。

蔣萬安強調,雖然很多事項都要跟中央持續討論、透過中央制定明確的法規、標準,臺北市的電動車以及充電樁,數量在全國範圍內數一數二的多,再加上室內停車場在都會區相當密集,臺北市很多時候需要走在最前面,由公而私、由內而外帶頭推動。

第1爲北市公有停車場全面設置防火毯,蔣萬安提到國外已經有將設置防火毯比照AED爲標準配置,將請交通局、產發局以及停管處研擬,針對臺北市政府所轄的室內停車場先全面設置防火毯。

第2爲室內停車場限定電動車充電上限,蔣萬安指出,參考韓國的作法,限制室內停車場或是公有停車場,電動車充電最高只能充至80%或90%,鋰電池不得充滿,也請相關單位研擬規定的可行性。

第3則是導入防災科技;蔣萬安提到許多國際城市,包括新北市已經選定示範停車場設置「熱顯像自動儀灑水系統」,透過熱顯像儀發現溫度升溫後,可自動灑水滅火併通報,未來也將選定公有停車場進行示範。

第4爲制定鋰電池、電動車管理SOP;蔣萬安指示應跨局處針對離電池、電動車以及充電樁做更細部的討論,並持續收集國外最新的管理資訊,同時研擬若發生電動車、鋰電池起火時,各局處該如何分工救災,同時也儘快展開實際的示範救災演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