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警方最新通報
關於遼寧省中海華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的通報
遼寧省中海華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已由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立案偵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和《關於辦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等有關規定,現通告如下:
請在芝罘區投資的未登記報案集資參與人攜帶本人身份證件、投資合同、交款憑證、收付款銀行卡等原件及複印件(複印件單面複印),收付款銀行賬戶交易明細原件、微信及支付寶交易記錄等相關材料,到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西大街派出所登記報案。銀行賬戶交易明細自首筆投資前一個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由銀行打印並加蓋印章。報案截止日期:2025年3月31日。
遼寧省中海華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衆存款案非法集資行爲人(含業務員、業務輔助人員、其他爲吸收資金提供幫助的人員),自本通報發出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應主動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說明情況,並將在遼寧省中海華能源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煙臺分公司期間獲得的代理費、好處費、返點費、佣金、提成等贓款全額退繳。
凡在本通報規定期限內及時退繳上述款項的,可以依法從輕處罰。其中,情節輕微的可以免除處罰;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作爲犯罪處理。凡在本通報規定期限內拒不退繳贓款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聯繫單位: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西大街派出所
聯繫電話:0535-6676697
煙臺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