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試行“信易登”不動產登記信用管理制度 打造誠信登記環境

大衆網記者 周仙萌 通訊員 周宓 煙臺報道

近年來,隨着營商環境改革的深入,承諾制、容缺制被廣泛引入不動產登記工作中,但隨之而來,以“假材料”“假承諾”、冒名頂替申請登記等失信行爲亦不時出現,導致了交易糾紛增多、合法權益受損等諸多問題。爲維護煙臺市不動產登記良好信用秩序,強化申請主體信用意識,讓不動產登記承諾制走深走實,依據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管理辦法以及不動產登記相關規定,煙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推出“信易登”不動產登記信用管理制度,即日起開始試行,切實保障不動產登記安全,保護不動產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打造誠信登記環境。

“信易登”不動產登記信用管理適用哪些人羣、業務?

適用於在全市範圍內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業務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適用於不動產登記的全部業務類型。

哪些行爲是不動產登記失信行爲?

(一)持僞造、變造的不動產權屬證書、不動產登記證明、身份證明材料、法律文書、公證書、稅費繳納證明、購房證明、婚姻關係證明、親屬關係證明、規劃建設證明、社保繳納證明等虛假材料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故意隱瞞事實導致具結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二)冒用他人身份申請不動產登記及相關業務的;

(三)採用虛假證明等申請查詢、複製登記資料的;

(四)告知承諾制中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惡意虛假承諾,造成承諾事項與事實不符的;

(五)惡意串通,損害他人不動產權益等行爲;

(六)其他在辦理不動產登記過程中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的失信行爲。

如何界定一般失信行爲和嚴重失信行爲?

不動產登記失信行爲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分爲一般失信行爲和嚴重失信行爲。

一般失信行爲:失信行爲未對不動產權利人、利害關係人造成利益損失或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

嚴重失信行爲:對造成不動產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利益損失或被依法執行行政處罰或構成刑事犯罪的。

在信用記錄期間,對失信人將有哪些影響?

在“信易登”不動產登記信用體系中被認定爲失信主體的,不再享受不動產登記領域告知承諾、容缺受理、上門服務、綠色通道、企業服務專窗、即時辦結等便民利企服務,申請的登記事項按國家規定的最長辦結時限內執行。同時失信主體的失信信息將同步推送至相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實施懲戒。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失信行爲信息記錄有效期限多久?

嚴重失信行爲信息記錄有效期限爲二年,一般失信行爲信息記錄有效期限爲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