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藥基金牛步 肺腺癌病友苦等

政府推動百億癌藥基金,今年編列五十億預算作爲暫時性支付專款,補助健保因財務限制無法給付的新藥。健保署公佈運作原則後,至今僅將一項藥物納入,受惠人數在五十人內。專家指出,國際上此類基金多用於支持成本效益尚不明確、但臨牀具迫切性的藥物。病友團體呼籲,應優先納入晚期肺腺癌治療。

癌症希望基金會副執行長嚴必文表示,健保署應確保暫時性支付制度能順利接軌健保給付,並維持足夠預算,否則無法真正改善病患用藥困境。癌藥基金借鏡英國癌藥基金制度,英國是針對臨牀急迫、評估中藥物提供支持,臺灣應思考如何更有效填補治療空窗。

基金上路前,健保總額內已設暫時性支付專款,不限於癌藥。統計顯示,一一二年六項補助藥品皆爲癌藥,受惠人數介於三二一至五九九人;一一三年則有兩項非癌藥與兩項癌藥,分別補助一六八至三一二人與一百九十至二二四人。

今年啓動的癌藥基金,目前僅補助一項第一型神經纖維瘤口服藥,適用三至十八歲,受惠人數三十四至四十七人,年藥費約五二一至六百九十五萬元。健保署副署長龐一鳴說,陸續審覈更多藥品,定期公告進度。

癌藥基金推動進度緩慢,晚期肺腺癌患者仍只能用卅年前的傳統化療。病友陳先生無奈表示「有藥卻用不到,很悲哀」,他查詢國際文獻發現,多數指引建議免疫合併化療,但因健保未給付,只能自費使用,耗盡二百萬勞退金。

臺灣癌症基金會副執行長蔡麗娟說,無基因突變的晚期肺癌患者,迫切需要免疫合併化療,才能降低死亡率。健保署不應陷於總額財務思維,應兌現承諾,在第一季內啓動相關藥品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