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農商銀行原行長易雪飛被查,此前該行已有多名高管“落馬”
3月19日,公衆號“廉潔廣州”發佈消息,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廣州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專職外部董事易雪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據瞭解,易雪飛曾歷任廣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委員、副行長,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廣州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專職外部董事。
易雪飛曾與涉嫌違紀違法被查的王繼康共事多年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易雪飛在進入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前,曾擔任廣州農商行行長達10年之久。2013年,經董事會通過,廣州市政府任命和廣東銀監局批准,易雪飛被任命爲廣州農商銀行行長。
直至2023年2月20日廣州農商銀行發佈公告,該行董事會宣佈,易雪飛因超過行長任職期限的監管規定,辭去該行第三屆董事會執行董事、副董事長、戰略與投資委員會委員、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委員、主任委員及行長職務。
廣州農商銀行2013年財報顯示,易雪飛此前曾任建設銀行廣州分行科員、主任科員、副科長、科長、主任助理、副主任、副處長等職務,還曾擔任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黨委委員、副主任;廣州農村商業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與易雪飛一起共事多年的廣州農商銀行原董事長王繼康於2019年因涉嫌違紀違法被查。2019年7月,王繼康因個人原因請辭該行董事長等職務,一個月後,廣州市紀委監委發佈廣州農商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王繼康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公開信息顯示,2013年王繼康升任董事長之際,易雪飛擔任該行行長。
2021年4月份出版的《黨風》雜誌披露了王繼康違紀違法案件,當中提到“2006年至2019年,王繼康在先後擔任廣州農信社黨委副書記、副理事長、主任,廣州農商銀行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行長、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涉嫌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夥同他人共同收受或單獨收受他人所送款物摺合人民幣2.85億元”。
公開資料顯示,王繼康於2005年5月至2006年10月擔任廣州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聯合社副理事長、主任,於2006年10月至2009年12擔任廣州農信聯社副理事長、主任,於2009年12月至2013年12月擔任廣州農商行副董事長、行長,於2013年12月獲委任爲該行董事長。
除此之外,2020年7月,廣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廣州農商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首席風險官彭志軍以涉嫌受賄罪予以逮捕。
廣州農商行去年上半年淨利潤23.89億元
廣州農商銀行(HK01551,股價1.55港元,總市值223億港元)2023年半年度報告顯示,2023年上半年,廣州農商銀行實現營業收入94.01億元,同比減少16.14%;淨利潤23.89億元,同比減少19.43%;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21.03億元,同比減少16.76%。
資產方面,2023年6月末,該行資產總額12638.50億元,較上年同期增長303.96億元,增幅2.46%。其中金融投資較上年末增加486.55億元,增幅13.92%,主要是增持債券投資;客戶貸款及墊款總額較上年末增加212.79億元,增幅3.08%。
資產質量上,截至2023年上半年,該行的不良貸款率爲2.25%,較上年末上升0.14個百分點。在資本充足率上,該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爲9.06%、10.38%和13.21%。
廣州農商銀行前身是1952年成立的廣州農村信用社,2009年12月改製爲農商行,2017年6月在港交所掛牌上市。全行擁有11家中心支行、7家分行,分支機構605家,其中廣州地區586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