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保變住6-5過半同意開發 反對戶喊:蔣萬安「救救陽明山」
陽明山保護區變更住宅區開發要闖關,住6-6案雖挫敗須重做環評,但海拔略低的住6-4和6-5案,則在悄悄進行中。圖爲預定開發的範圍內住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陽明山保護區變更住宅區(保變住)6-6開發案,遇環評程序卡關,倒是住6-5案持續推進,過半所有權人同意開發,向北市府申請成立重劃會,正在審查中。不少反對開發的居民憂心忡忡,向市長蔣萬安訴求「救救陽明山」,盼政府能將住宅區改成保護區。
自辦市地重劃在實質開發前,大致分爲第一階段成立籌備會、第二階段成立重劃會,通過環評審查、擬定細部計劃變更等事宜後,纔會進入第三階段申請覈准實施市地重劃,該草案也須徵得區內地主及其土地面積過半數的同意。
住6-5案目前進度僅至第一階段。北市府去年1月9日覈准成立住6-5籌備會,該會同年11月已檢具相關文件向土開總隊申請成立重劃會,審查中。
住6-5、公館裡ㄧ名60歲里民表示,10幾年前,曾目睹建商開挖山坡地相當可怕,她身爲土生土長的陽明山人,決定站出來保護陽明山自然環境,畢竟一破壞下去,每逢遇雨或地震,恐發生山崩、土石流,喊話蔣市府「救救陽明山」,我們不希望開發,也盼政府將住宅區改成保護區。
住6-6案撤環評決議一事,北高行判開發商敗訴。該名里民說,住6-6案被擋下,代表6-5案還有機會,6-5案第一、二階段均已通過,將進入第三階段環評,「環評不過,開發案就會被擋」;未來不排除邀集反對居民,在捷運士林站舉牌發聲,盼大衆聲援維護陽明山水土保持,不能任由開發商胡搞瞎搞。
另名公館裡民說,夫家深根在地上百年,自己婚後在此居住也超過半世紀。住6-5籌備會提及若開發將以房換房,財團所建地點的地勢、坡度都比現居還高且陡,但是地主要拿土地和房子去換,如果不足者,就要用新房抵押借款,她質疑不只原有家園沒了,還要負債,居民真的能接受?
「如果山坡地過度開發,萬一造成土石流,誰要負責?」該名里民表示,財團使用各種手段,誘使、強迫居民籤同意重劃書,例如威脅他們住家違建不合法,不籤同意書就要拆房,或是現在行情一坪5萬元,開發後可達50萬元。
她說,政府1979年劃定陽明山保變住,歷經多屆市長、里長都無法開發成功,顯見居民反對聲浪之大。保變住至今45年,現有房子屋齡多數超過50年,政府應放寬管制,讓居民可自行以合法方式整建,喊話蔣市府把關,將保護區還給居民。
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方儉說,陽明山保護區因北市人口增加,1979年部分被劃爲住宅區,然而時空變化,變更理由不復存在。多年來,保變住被財團炒作、政商勾結,加上全球暖化、氣候劇烈化、居住正義、環境正義等,他認爲北市府應廢止近半世紀前不合時宜的行政命令,回覆保護區,保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