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女網友性交易卻下藥 淫狼拿情趣用品刺激還硬上拍片
邀女網友性交易卻下藥 ,淫狼拿情趣用品刺激還硬上拍片。(達志影像)
一名陳姓男子透過包養網路,邀女子小美到摩鐵性交易,卻趁着小美洗澡時,暗中在紅酒下藥讓她飲用後,當雙方在牀上用情趣用品調情刺激私處時,小美瞬間昏迷,陳男趁此機會性侵併拍攝性愛影片,事後小美友人因連絡不上她,前往汽車旅館找人,卻發現小美意識狀況不清,當場抓包陳男偷拍並性侵,陳男一、二審均判有期徒刑7年2月。
根據判決書,陳男透過包養網站而認識女子小美,雙方見面後同意進行性交易,於是一起前往汽車旅館。未料陳男竟趁小美沐浴時,偷偷將氟硝西泮之錠劑(FM2)加入紅酒內,以先喝酒爲幌子,誘騙小美飲用。
小美事後躺在牀上,由陳男持按摩棒愛撫,隨即因毒品發揮作用而感到頭暈並逐漸失去意識,陳男見藥效發作,於是當場性侵,並拍攝兩人性愛影片。事後小美有人因連絡不上她,於是一起前往汽車旅館找人。
陳男還好心的攙扶小美下樓,但小美友人見她狀況有異,於是要求檢查手機,赫然發現竟然有兩人性愛片,立刻當場要求陳男刪除,並當場報警。
但陳男出庭時卻強辯,「迷昏女方並非是要強行對她性交,我只是想要把她留下來陪我過夜。且她在過程中是清醒的,也有迴應我。」
法官認定,陳男爲貪圖一己私慾,竟將第三級毒品摻入紅酒,欺瞞女方使其飲用,藉此讓女方陷於昏迷後對其爲強制性交犯行,又拍攝女方之裸照,戕害女方性自主決定權、隱私權,使女方精神受創相當深。
但陳男犯罪後仍否認主觀上有強制性交,仍未能全然坦承犯行,但考量雙方達成調解,且女方撤回涉妨害秘密部分告訴,一審及二審均依妨害性自主罪,判有期徒刑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