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見證人信徒拒輸血 車禍不治長庚判賠
林姓少年12年前車禍受傷,但因爲他所信奉的宗教禁止捐血,醫院改用高壓氧治療仍身亡,家屬認爲是醫療設備不足,醫護人員操作不當導致,提告求償7百多萬元;一審判林家敗訴,二審高等法院認爲醫護人員沒過失,但醫院高壓氧設備不足,沒有使用專用呼吸器,應負過失責任,判林口長庚賠償40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原來林姓病患是虔誠的耶和華見證人信徒,在聖經裡戒血,所以信徒都禁止輸血,否則不能上天堂,醫界也都知道這個教規,在尊重病人的選擇及決定下,多半使用代用血漿或白蛋白製劑處理,代替輸血。
4年前一位頂着妹妹頭的方小妹,開完刀醒來就是和媽媽一起大聲朗讀聖經,因爲他們認爲就是篤信耶和華見證人才能讓停止跳動30個小時的心臟,在不輸血的情況下起死回生;但不是每個人都這麼幸運,林男12年前車禍受傷,同樣拒絕輸血,後來醫院改用高壓氧治療宣告不治,家屬認爲是醫療設備不足,醫護人員操作不當導致,官司還在打當中。
雖然大部分的天主教、基督教都沒有禁止輸血,可耶和華見證人信徒認爲聖經裡戒血,一但輸了血就不能上天堂,醫界就傳出有教友曾說,如果輸了血,病人醒來一定會跟醫師拚命,因此只要不違反醫學倫理,滿足病人及家屬的需求也是醫生的職責,加上醫學進步也其他替代方式,只是生命和信仰孰重孰輕,怎麼拿捏考驗着患者家屬與醫護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