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前高層申請保釋被拒 港法官:或藉臺灣公司危害國安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取自澎湃新聞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11月5日曾向香港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駁回。10日,法官李素蘭作出判詞稱,沒有充分理由相信張劍虹不會繼續藉臺灣子公司危害國家安全。
據香港東網報導,法官李素蘭10日在判詞中指出,沒有充分理由相信若批准張劍虹保釋,他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故拒絕讓他擔保外出。
香港律政司一方在聆訊中指,即使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臺灣「蘋果新聞網」仍不斷出版報導,針對港府及香港警察作出無事實根據的指控。張劍虹是「壹傳媒」旗下臺灣子公司的董事,負責管理及監督包括雜誌、報紙及網上平臺的運作,他擁有相關影響力。考慮到這些臺灣子公司坐擁1.41億港元資產,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是可以透過隱蔽而秘密的方式進行,因此申請人有高風險繼續危害國家安全。
律政司續指,串謀者不必親自執行計劃,作爲《蘋果日報》高層,張可以授權、指揮及監督別人刊出有關文章或訊息。此外,在警方向《蘋果日報》及張劍虹等人採取執法行動時,英國前首相拉布、美國國務院等便立刻發佈相關聲明,這反映張與美國及其他外國政黨有着緊密聯繫。法官在考慮過張的背景及財政狀況後,認爲沒有充分理由相信張不會繼續危害國家安全,故駁回他的保釋申請。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與正在赤柱監獄服刑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峰)和楊清奇(筆名李平),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7人一直被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