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地方政府可增出養兒童訪視次數 許家蓓籲蔣萬安:別再有下次

臺北市長蔣萬安。(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爆出1歲10個月男童遭保母虐待致死案,引起社會震驚。民進黨臺北市議員許家蓓喊話,「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中,授權地方政府增加訪視次數,市長蔣萬安本來就可以做得更好,不要再有下一次亡羊補牢。

臺北市社會局按照中央「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規定,新收託案件每3個月訪視1次,9月在男童新收託時已訪視,第2次則安排在12月26日,但幼童卻於同月24日不堪受虐亡故。

許家蓓指出,發生1歲男童遭保母虐死的悲劇,大家看了都心疼心碎,但蔣萬安稱,中央法令規定的訪視次數爲4次,應該要依照孩子的背景有不同的訪視次數的要求。蔣萬安的言下之意,就是認爲中央規定有不足之處,希望能修改規定

許家蓓說,根據「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第18條。即便條文規定一定的訪視次數與頻率,也是蔣萬安認爲中央的不足之處,帶在條文第三項規定中,明確授權地方政府,可以「視托育人員收託情形,增加訪視次數」。

她喊話,蔣萬安本來就可以做得更好,不要再有下一次亡羊補牢,臺北市政府本就有權力依照不同的孩童及托育現場情況,訂出不同的要求,本來就可以做得更好,本來就有工具能夠去接住這一名孩子。面對悲劇,沒有人是局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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