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嚴懲 苗栗縣消防局第2大隊查瓦斯鋼瓶違規貯存場
苗栗縣消防局第2大隊竹南分隊人員查察1處非法瓦斯鋼瓶儲存場。(消防局第2大隊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縣消防局第2大隊竹南分隊人員查察1處非法瓦斯鋼瓶儲存場。(消防局第2大隊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縣消防局第2大隊竹南分隊人員查察1處非法瓦斯鋼瓶儲存場。(消防局第2大隊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縣消防局第2大隊竹南分隊人員查察1處非法瓦斯鋼瓶儲存場,查獲逾期未檢鋼瓶。(消防局第2大隊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縣消防局第2大隊竹南分隊8日據報前往轄內保安林,查獲1處違法瓦斯鋼瓶儲存場,經檢查發現儲存場儲放7372公斤瓦斯鋼瓶,其中1只鋼瓶己逾期未檢,當場分別開單告發,將由消防局裁定2至10萬元罰款。
第2大隊竹南分隊8日中午12時許,出勤至轄內保安林查察1處非法瓦斯鋼瓶儲存場所,現場爲簡陋1層鋼筋混凝土建築物,面積約60平方公尺,裡面置放294瓶瓦斯鋼瓶,包括4公斤34支、10公斤7支、16公斤21支、20公斤159支、50公斤73支,共儲放7372公斤瓦斯,消防人員當場以違反「消防法第15條」及「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制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第71條規定,現場對業者開出舉發單。
另外,消防人員於現場清點瓦斯鋼瓶數量時,發現1支4公斤重的瓦斯桶已逾期,未依規定送檢驗機構檢驗,再開1張舉發單。
第2大隊長曹春風表示,業者若違規超量儲存瓦斯桶,或逾期、變造鋼瓶,將成社區公安不定時炸彈,消防人員將持續針對不肖瓦斯業者加強查緝,以確保民衆居家安全。並呼籲民衆如有發現瓦斯業者有不法情事,亦可通報119消防單位前往處理,政府單位與全民合作,以達共同遏止不肖業者僥倖心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