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鰻苗捕撈期2月結束 300座蒙古包3/15前須拆除

宜蘭縣每年11月至隔年2月是鰻苗捕撈期,縣內300座俗稱蒙古包的鰻寮將陸續撤掉。(吳佩蓉攝)

宜蘭縣每年11月至隔年2月是鰻苗捕撈期,縣內300座俗稱蒙古包的鰻寮將陸續撤掉,縣政府爲維護鰻魚資源永續,要求鰻寮設置人於3月15日前拆除,若逾期仍未拆除者,將逕派員代拆除並向設置人追討相關費用。

每年11月1日起至隔年2月底爲鰻苗捕撈期,農曆年前爲高峰期,故有來自各地捕鰻苗人齊聚在宜縣海岸邊,一起捕撈大賺「年終獎金」,他們會在沙灘上搭設起外型如帳篷,讓捕鰻民衆可休息、整理漁獲並暫放捕魚工具的鰻寮,造型酷似蒙古包,全縣估計有300座,儼然成爲冬季裡大家討論的特殊景象。

縣府表示,捕鰻民衆設置鰻寮時應依相關辦法向所在地公所申請登記,於捕鰻期結束後自行拆除並清理廢棄物,共同維護海岸環境清潔,以落實維護鰻魚資源永續。

農業部頒佈「鰻苗捕撈漁期管制規定」,訂定鰻苗禁漁期爲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止,禁止於距岸三浬內海域、潮間帶及河口水域以任何方式捕撈鰻苗,請民衆遵守規定;另依「宜蘭縣鰻寮設置及管理辦法」,爲維護環境清潔及衛生,請鰻寮設置人於漁期結束後十五日內,應自行拆除鰻寮並清理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