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漁船疑越界捕撈 日方扣留人船
宜蘭籍「富申」CT2延繩釣漁船28日下午在距離蘇澳東方40浬、護漁界線外5浬,遭日本公務船追逐後被登檢,船長等8人被並送往日本石垣島調查,需繳交保釋金日幣150萬元。(民衆提供/吳佩蓉宜蘭傳真)
基隆籍漁船「港福洋266號」月初才因越界遭日方登檢、扣船,宜蘭籍「富申」CT2延繩釣漁船28日在距離蘇澳東方40浬、護漁界線外5浬,遭日本公務船追逐後登檢,船長等8人被送往日本石垣島調查,由於富申疑似越界進入日本與那國島12浬內捕撈魚獲,日方要求船東繳交保釋金日幣150萬元、摺合臺幣約32萬元後會釋放人船,正由駐那霸辦事處協助處理中。
據瞭解,富申爲沿近海作業漁船,27日晚上10時許自南方澳漁港出港,船上共8名臺籍船員,在距離21浬外已無訊號,28日下午5時海巡署勤指中心接獲通報富申被日本公務船追逐、登檢,隨即派遣宜蘭艦前往協處。
據日方表示,富申在與那國島12浬內捕撈,經海保廳巡視船發現,要求停船遭拒,日方登檢後將人船送往石垣島調查,據稱保釋金日幣150萬元,由駐那霸辦事處協助處理中。
外交部昨指出,獲報後已於第一時間在臺北透過外交管道向日方瞭解情形並表達關切,駐日本代表處及駐那霸辦事處也分別向日本外務省及海上保安廳交涉,要求在船東繳交保釋金後儘速釋放人船,目前等候船長家屬匯款消息。
蘇澳區漁會總幹事陳春生說,越界可能有2種狀況,無害通過或是有捕魚作業,現在日方已經進入司法程序,也有擔保金問題,若船長返臺說明當時狀況,越界若是無害通過,漁會和政府必會替漁民爭取權益,籲日本政府能毋枉毋縱,假如真的違法,臺灣船主也願意承受相關法規的懲處。
此次是本月第2起臺灣漁船因越界遭取締,基隆籍漁船「福洋266號」5日在彭佳嶼東北方,暫定執法線外約1.5浬作業,遭日本水產廳公務船登檢、扣船,並罰款日幣600萬6000元、約臺幣121萬餘元,繳納保釋金後,船長及船員即獲釋返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