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署遭爆「軟禁8大陸收容人」 還當保母陪逛街釣魚 法令出大漏洞

移民署遭爆「軟禁8大陸收容人」,官員還當保母陪逛街釣魚,法令出大漏洞。(中時資料庫)

移民署與大陸簽訂「金門協議」遣返大陸人民與收容制度出現大漏洞,造成基層困擾不已。移民署宜蘭收容所遭爆料,有8名大陸收容人士,去年底收容期間不但住在宜蘭專勤隊備勤室,造成專勤勤隊員被迫多人擠一間房,而且還給予特殊待遇,由專勤隊官員帶着這8名收容人外出購物或釣魚娛樂,擔心他們落跑,疑似受到特權待遇,造成移民官員反成私人保母的怪象。

據瞭解,去年3月14日,8名大陸人士租用大陸籍閩連漁運XX號船舶及無船名小快艇,進入到臺灣地區限制海域,與臺籍林姓男子駕駛的貨船並靠接駁貨物,全案經海巡署人員查獲,事後被判刑後等待對岸依「金門協議」進行遣返作業。

但11月下旬,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竟要求宜蘭專勤隊清除部分備勤室,讓這8位收容人入住,更誇張的是,8人平時被管制關在房內,外頭有人看管;但專勤隊長官卻偶爾會開公務車載8人外出購買民生用品及釣魚、逛夜市,還有隊員陪同,不但不像收容,反而如來訪官員備受禮遇,類似的狀況今年也有發生。

由於收容人入住專勤隊員宿舍,還必須有人當保母看管並帶出去娛樂,引起基層隊員極大反彈,而移民署這項令人摸不着頭緒的作法,在外界引起極大爭議。

根據瞭解,這種亂象不只發生在宜蘭,各地專勤隊及收容中心都會發生這種怪象。因爲根據規定及大法官釋憲,移民署對大陸人士居留期限僅有150天,但如今兩岸金雖有「金門協議」進行遣返,但因兩岸關係緊張,因此並未如此暢通,只要大陸不來接人,這些收容大陸人民就無法回臺。

因此不少各地收容所大陸收容人,就因此超過150天期限,移民署依法必須要釋放,若再進行拘留即是違法。但這些大陸人士在臺無親無故,若釋放出去將流離失所,甚至成爲治安隱憂,萬一失聯又是一大麻煩,因此各地專勤隊只好想破頭尋找解方。

目前各專勤隊都採用所謂的「收替方式」,由專勤隊或大隊,外出尋求民間慈善團體、宮廟等當成臨時收容處所,當這些大陸收容人超過收留期限未獲遣返,必須釋放時,讓他們有個容身之處,同時也等於看管照護。

但是沒有外部資源的單位,就只能採用宜蘭專勤隊的方式,壓縮自己的辦公資源,讓這些「自由身」大陸人士住在裡面,形同軟禁式的看管,以防止脫逃或是失聯。

惟這種方式遊走在法律邊緣,讓基層隊員不知所措,動輒可能違法,讓自己丟了鐵飯碗甚至吃上瀆職官司,但卻又不得不做,移民署似乎對此一收容模式進行詳加檢討,以免落人口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