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體操

體操是至今仍在進行的最古老的運動之一,其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明。事實上,成立於1881年的國際體操聯合會是世界上歷史最悠久的國際體育聯合會。然而,藝術體操的出現則要晚很多,因爲它是從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在歐洲流行的團體體操演變而來的。

1961年,國際體操聯合會承認藝術體操爲運動項目;兩年後,第一屆世界錦標賽在布達佩斯舉行。

規則概要

藝術體操可以簡單的解釋爲用動作來表達美感,將傳統舞蹈和競技體操相結合,使用四種器械——環、球、棒、帶來進行表演。藝術體操比賽中的配樂也扮演着重要角色,可以使用人聲伴唱的背景音樂。藝術體操爲女性專屬運動項目。

個人賽中,運動員將進行四次表演,每次使用不同的器械。每次表演時長需在75秒至90秒之間。團體賽中,每個團隊由五名運動員組成,需要進行兩次表演。第一次表演運動員需要使用相同的器械,第二次可以使用不同器械。每段表演的得分由難度分、藝術分和完成分相加得出。

奧林匹克歷史

藝術體操於1984年洛杉磯奧運會成爲正式比賽項目,只有女性運動員可以參加,且只進行個人賽的爭奪。12年後的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引進了團體賽。

東歐國家,尤其是ROC選手,長期統治着藝術體操的領獎臺。自從藝術體操入奧以來,共產生了17枚金牌,ROC選手奪得了其中的10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