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籍看護謊稱被性侵求救 私訊露餡還僱主清白
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照片來源:維基百科)
一名印尼籍女看護指控遭男僱主性侵及長期被虐,撥打1955勞工專線告發。沒想到通訊軟體露餡,疑似狹怨報復,編織一系列被性侵故事欲栽贓僱主,所幸法官還男僱主清白。
據瞭解,陳姓男僱主自2016年起僱用印尼籍女看護,照顧年邁父親生活起居。女看護向警方指證,陳男有三次性侵她的紀錄。一次是趁她在廚房做飯時,強拉她進房間性侵得逞。另一次,她向陳男藉手機打電話回國報平安,歸還手機時又被陳男拉進房性侵。第三次,疑似飲用被開瓶的礦泉水之後不省人事,醒來發現下半身赤裸倚靠陳男腿上,有被性侵跡象。
陳男在法庭上大喊冤枉,反指女看護在報案前還用臉書私訊傳送猥褻影片給他。可能是女看護不爽毆打妹妹小孩被舉報而狹怨報復。
一審屏東地院法官認爲,通聯紀錄顯示,陳男手機根本沒有國際通聯紀錄,反倒是女看護多次傳送不雅影片給陳男。而女看護指證陳男在同一時間「比手式要求安靜、壓制手腳、脫她褲子、在生殖器抹油」不符合一般人雙手可控制的常理範圍。
此外,「屏安醫院心理衡鑑照會及報告單」也指出,女看護被安置後並無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羣反應,驗傷後也無被性侵跡象。綜合上述判斷,法官判陳男無罪,但檢方不服提起上訴。
二審高院法官也認爲女看護指證不實且供詞反覆,無法證明陳男有性侵事實,因此維持無罪原判,還陳男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