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吃“毛雞蛋”引發同事之間大打出手 一人被行政拘留另一人獲刑10個月

因雙方不能理智處理糾紛,在酒精的作用下,爲了找回面子大打出手,導致同事情誼破裂,雙方不同程度地受到法律的制裁。7月16日,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對外公佈,該院近日審理了一起因拒吃“毛雞蛋”引發的故意傷害案。

2024年4月的一天,裴某下夜班後與幾名同事一起在北京市通州區某燒烤店聚餐,該燒烤店的招牌之一便是烤“毛雞蛋”。酒過三巡,同事張某多次向裴某推薦嘗試“毛雞蛋”,裴某因不能接受“毛雞蛋”的樣態,一直表示拒絕。張某便取笑裴某“膽子小”“不像個男人”,又將“毛雞蛋”送至裴某嘴邊讓其嘗一口。裴某推開後,將手上沾到的醬料抹在張某衣服上,張某見衣服被弄髒就罵了裴某幾句。

裴某感覺面子上過不去,在酒精的驅使下,抄起了手邊的啤酒瓶要打張某,被同事阻攔後又揪住張某的衣領,要到店外去比劃比劃。

二人來到燒烤店外,裴某先發制人,照着張某面部揍了兩拳。張某捱打後立刻反擊,將裴某摔倒在地,用拳頭擊打裴某面部,又抄起路邊的錐桶砸向裴某面部,後被他人拉開。這場鬥毆造成裴某雙側鼻骨、右側上頜骨額突及骨性鼻中隔骨折、左腓骨遠端骨折,經法醫鑑定爲輕傷二級;張某面部受傷,經法醫鑑定爲輕微傷。

事後,由於裴某因不能理智處理糾紛,打人在先,是造成本次鬥毆的起因,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通州法院經審理後認爲,張某法治觀念淡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張某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節,且自願認罪認罰,被害人存在一定過錯,最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10個月。

宣判後,被告人張某表示認罪服判,不上訴。

通訊員 張慧寧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董振杰

編輯/倪家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