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向粉絲出售明星信息 航空公司外包客服獲刑3年

(原標題:向“粉絲”出售明星艙單信息,航空公司外包客服人員獲刑3年)

北京日報4月26日報道       某航空公司的外包客服人員秦某夥同李某,因向追星“粉絲”出售明星所乘飛機的艙單信息等公民個人信息,近日被北京朝陽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罰金4萬元。在二人出售的個人信息中,涉及多位當紅流量明星、藝人。

秦某、李某均爲90後。案發時,秦某爲某航空公司的外包客服人員,李某曾有類似的工作經歷,二人因業務往來而熟識。2020年至2021年間,秦某夥同李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並向他人出售,其中涉及他人乘坐航班的行蹤軌跡信息1964條,其他公民個人信息370條,非法獲利總計4萬餘元。此外,秦、李二人還分別通過各自的渠道單獨獲取並出售個人信息,包括航班行蹤軌跡信息等,分別獲利6000餘元和1.8萬餘元。

據秦某供述,她從2019年開始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當中包括公務艙的艙單。由於不知道購買者的具體需求,秦某便將艙單拍照後整單出售。

法院審理認爲,艙單信息主要包括乘機人的拼音姓名、航班號、艙位號、航班日期、訂票日期等內容,上述信息能夠反映明星、粉絲以及其他普通乘機人等特定自然人在具體時間點的行蹤軌跡,屬於刑法保護的公民個人信息。

秦某、李某非法獲取及出售公民個人信息,情節特別嚴重,已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朝陽法院一審分別判處秦某、李某有期徒刑3年,罰金4萬元;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禁止從事航空客服代表類職業。

因檢察院對秦、李二人還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法院審理後一併判決二人依照法院認定的非法獲利數額支付等額的公益損害賠償款,上繳國庫;同時註銷用於買賣公民信息的微信號,刪除相關信息數據,並在國家級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

另有兩名爲追星購買上述信息的女“粉絲”也被法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罰金1萬元,以及拘役5個月,緩刑5個月,罰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