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消防隱患”阻辦幼兒園,陝西一物業經理8年後被控尋釁滋事

8年前的一場風波,讓陝西省榆林市青雲鎮的村民李浩捲入了一場漫長的拉鋸戰。2015年,作爲小區物業經理的李浩,舉報幼兒園在小區內非法辦學,存在消防隱患,隨時可能威脅100多名小朋友的生命安全,安排保安去阻止幼兒園開學。2023年11月,李浩因尋釁滋事罪被刑事拘留。

今年8月29日,該案一審在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開庭。控辯雙方圍繞未通過消防驗收的幼兒園是否屬於違法辦學,被告人李浩是否有資格阻止幼兒園辦學等焦點問題舉證質證、並展開辯論。9月4日,記者從李浩家屬處獲悉,該案未當庭宣佈審判結果,將待合議庭評議後,另行宣判。

李浩的岳父柳福祥稱,事情的起因源於他2011年參與開發的樓盤產生的經濟合同糾紛。2011年4月,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青雲鎮的柳福祥和鄰村的尤東堂、張紅兵、張喜明,4人合夥開發當地新農村建設項目“塞上明珠園”。

幾人因項目運行產生分歧,2014年3月,4人召開股東會議,柳福祥、張喜明、張紅兵三人退出,由尤東堂接手。一份2014年3月簽署的股東會決議顯示:尤東堂需在當年年底前完善南區3號樓手續,並將各股東實際投資款折算返還,否則另三名股東有權處置尤東堂的商鋪、住宅、車庫等財產追索欠款。柳福祥表示,尤東堂未能如約辦理手續,也未全部返還投資款,於是他將尤東堂投資建設的多套房子佔用予以抵債。

2014年5月,尤東堂將小區商住樓租給其女兒、女婿,開辦大風車明珠幼兒園。柳福祥認爲,由於尤東堂並未履約,自己當時仍是“塞上明珠園”項目的總負責人,小區尚未通過消防驗收、竣工驗收,一旦小區內幼兒園出現安全事故,自己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自2015年2月起,柳福祥多次就該幼兒園涉嫌違規辦學、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向教育主管部門等進行舉報。9月,柳福祥僱傭其女婿被告人李浩,李浩以幼兒園存在糾紛、安全隱患爲由,來到幼兒園阻止開學。

期間,雙方多次發生衝突,也有民警到場調解,公安機關認定爲民事糾紛,告知其自行協商或到法院訴訟解決。直至當年10月,李浩等人停止阻擋幼兒園開辦。

2019年7月,李浩突然因上述行爲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榆陽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但隨後,榆陽區人民檢察院未予批捕。

李浩家屬提供的《不批准逮捕理由說明書》中寫道,塞上明珠小區股東柳福祥與尤東堂之間存在經濟合同糾紛,犯罪嫌疑人李浩基於其丈人柳福祥的授意,實施損壞門鎖、佔用房屋等行爲,目的不是出於逞強要橫、無事生非,追求精神上的刺激,不符合尋釁滋事罪關於作案人主觀構成要件要求。被佔用、損壞的標的屬於經濟糾紛標的,李浩的行爲是柳福祥授意後的執行行爲,上述爭議屬於平等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隨後李浩被釋放。

柳福祥本以爲事情就此翻篇,沒想到2023年11月,李浩再次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後檢察院於2024年2月29日向榆陽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據紅星新聞報道,8月29日,該案一審在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開庭。控辯雙方圍繞未通過消防驗收的幼兒園是否屬於違法辦學,被告人李浩作爲小區物業經理是否有資格阻止幼兒園辦學等焦點問題舉證質證、並展開辯論。

李浩的辯護人周筱贇律師是貴州六盤水女企業家馬藝珈伊“以刑化債”案的辯護律師,他當庭指出,案涉小區消防竣工驗收報告中明確驗收時間爲2022年7月19日,而案發時間是在2015年6月到10月,證明案涉幼兒園及小區當時沒有通過消防驗收,而沒有通過消防驗收是不能獲得辦學許可證的。因此,起訴書稱李浩等人嚴重影響幼兒園正常辦學秩序是不真實的,違法辦學的幼兒園不存在“正常”辦學的秩序。

據瞭解,周筱贇律師當庭提問:李浩阻擋違法辦學的幼兒園,被定性尋釁滋事罪,但如果李浩不阻擋,一旦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李浩又將是消防責任事故罪或重大責任事故罪。那讓李浩怎麼辦?而李浩在最後陳述中說:“我不構成犯罪。我是爲了幼兒園孩子和全小區人員的安全考慮。”

9月4日,記者就此事詢問李浩的岳父柳福祥最新進展,他表示該案未當庭宣佈審判結果,將待合議庭評議後,另行宣判。柳福祥還稱,目前幼兒園還在開辦,但仍存在安全隱患。9月5日,尤東堂拒絕了記者的採訪,周筱贇律師也婉拒了記者的採訪,稱他的意見已經在當庭發表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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