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1450萬房買5年才知前租客暴斃飄屍臭 屋主氣告「凶宅」結局逆轉
許姓男子5年前花費1450萬元買下一間位於臺北市的房子,後來才聽當地里長說起,曾有租客暴斃在屋內,直到飄出屍臭味才被鄰居發現,他認爲前屋主和仲介沒有說明這一點,害自己買到凶宅,氣得提告對兩人分別求償700萬元。不過,臺北地院法官認爲,過世的租客死因爲肝功能衰竭、重度脂肪肝等,屬於病死或自然死亡,因此裁定屋主及仲介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許男質疑前屋主怕房屋跌價,故意隱瞞這件事,害他買到凶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與本案無關)
許男主張,自己是在2014年3月間透過仲介介紹,買下這間價值1450萬元的房子,並把房產登記在妻子名下,後來聽當地里長談起前租客的事,這才知道原來房子裡曾有人暴斃,直到屍臭味飄出被鄰居發現,警方到場處理確認人已經死亡多時。
▲許男認爲,租客是因爲心情不佳,纔會飲酒過量而死。(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
許男質疑前屋主是因爲這件事纔會急着脫手賣房,甚至故意隱瞞曾有人暴斃,而仲介也沒有仔細查證,害他買到這間「凶宅」,越想越不甘心,於是決定提告向前屋主、仲介各求償700萬元。
不過,臺北地院法官認爲,前屋主出示檢方的驗屍證明,證實該名租客是因爲肝功能衰竭、重度脂肪肝、酒精等因素死亡,屬於病死或自然死亡,與許男聽聞的「厭世飲酒過度而亡」不同,加上沒有其他相關事證可以證明,難以僅憑單方面說詞認定這是一起非自然死亡事件,最後判前屋主及房仲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