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女堅匯275萬到警示帳戶「我自己承擔」 警與行員勸...夫也急阻

臺中一名女子到銀行要匯款房屋貸款275萬元,她要匯進的是警示帳戶,清水警方和行員擔心她遇詐騙合力勸阻一小時,她丈夫接到通知也趕到銀行勸阻,還對員警急喊「不要給她匯」,女子最後離開銀行時說,「很奇怪,我的錢怎麼用是我的事」。

臺中市沙鹿區林姓女子本月16日到沙鹿區某銀行要匯款275萬元,銀行行員先關心她匯款原因,林女始終未能清楚表示,行員查出她以前匯款紀錄發現,有筆匯款該受款公司帳戶已遭警示,公司最近才成立、資本額僅10萬,懷疑林女可能遭詐騙要匯款到人頭公司戶,通報警方到場瞭解。

清水警分局光華派出所警員紀宇哲獲報後到場,耐心向林女解釋何謂「警示帳戶」,林女向警方稱該匯款是給付「貨款」而不是「投資」,但對貨款無法說明。警方通知她丈夫到場,試圖藉「親情攻勢」說服林女遭騙事實,林夫着急向警方表示無法阻止林女,林女曾遭投資詐騙,現在詐騙集團以房屋真抵押貸款再詐騙,林夫着急向警方說「不要給她匯出去」,連講三次。

林女堅持自己未遭騙,反倒向警方表示「沒事啦,我自己承擔」,最後,在行員與警方堅持勸阻約一小時,林女才取消匯款離去,警方仍深怕林女執迷不悟,希望林夫回家後好言勸說林女,打消再次匯款的念頭。

清水警分局表示,很多民衆會在網路上莫名接收到許多社團、羣組的投資訊息,但對投資知識較爲薄弱,詐騙集團以些許獲利取信受害民衆後,受害民衆就會再「賭身家」,辦理抵押貸款投入更多資金,將自己累積已久的積蓄投入詐騙集團的陷阱內,造成巨大損失。

臺中一名女子到銀行要匯房屋貸款275萬元,要匯進的是警示帳戶,清水警與行員勸阻一小時。記者遊振升/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