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法滿週年 114位社區營養師助離島長輩改善飲食困境

「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自113年1月3日公佈施行,成爲我國推動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工作的重要法源依據。本報資料照片

今天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實施滿一年,該法去年1月3日公佈施行,衛福部國健署指出,實施期間積極布建社區營養推廣中心,截至113年底全國社區營養推廣中心及分中心已設立74處,共聘用114位營養師,推動具地方特色的營養照護服務,並協助改善長者營養不足的困境。

步入超高齡社會,社區長者面臨營養風險,飲食也必須考量咀嚼能力退化等進行設計。國健署長吳昭軍說,社區營養師可爲長者進行營養風險篩檢服務,找出具營養不良風險者或營養不良者,提供營養衛教、個人諮詢及追蹤關懷,截至今日服務60萬人次,涵蓋全臺33%村裡,目標是讓368個鄉鎮均有在地營養服務。

爲讓牙口不好的長輩咬得動、吃得下,吳昭軍說,國健署參考國際作法,並根據我國飲食習慣和在地食材,發展高齡營養飲食質地衛教手冊。手冊提供挑選食材、調整切割與烹煮技巧的建議,並運用家中常用餐具進行軟硬度檢測,製作出適合長輩食用的飲食,並於去年首度舉辦料理競賽,參賽者設計設計易於咀嚼、兼具營養的餐點,今年將擴大辦理,提升社會各界對於高齡飲食的重視。

離島居民也是營養缺乏高風險羣。國健署分享一名離島長者「福伯」的案例,他妻子早逝,兒女在臺灣本島工作,隨年齡增長,出現「齒牙動搖」情況,牙口不好讓他對食物缺乏興趣,導致長期營養不良、身體虛弱,經社區營養師依需求關懷後,福伯開始到社區據點用餐,調整飲食並逐漸恢復強壯體魄,現已可以充滿精神與鄰里互動。

另外,國健署調查民衆營養現況,並結合國際趨勢與實證,系統性修訂「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吳昭軍說,去年已完成維生素A、維生素C、維生素E、硒、鋅、銅等章節審閱,及維生素K、鐵、磷、氟、鉬、錳、鉻、水之修訂建議後,將於今年進行最新版本第9版「國人膳食營養素參考攝取量」草案公告。

吳昭軍表示,未來會以營養及健康飲食促進法爲基礎,偕同各地方政府、產、官、學、民、媒,跨域合作共同推廣健康飲食理念,持續建構支持性的健康飲食環境,提升國人的營養及健康飲食知能,全面促進國人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