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彰化婦人轉賣塔位被騙走32萬元 配合警方逮獲取款車手

彰化縣59歲連姓婦人透過社羣平臺欲出售靈骨塔位時,遭詐騙集團設計話術及假交易平臺騙走32萬元,詐騙集團再以投資名目要騙更多錢,她才發覺有異,日前配合警方設計,面交車手款項時,由埋伏的員警將37歲車手逮獲,並起出30萬元贓款。

警方調查,連姓婦人指出,她在20多年前購得多處靈骨塔產權,今年8月有意出售塔位,加入臉書靈骨塔買賣社團尋找買家,不料,詐騙集團卻假冒買家主動聯繫,表示有意購買,並以「交易須實名制」爲由,誘使她下載一款假冒的交易平臺APP。

不過,詐騙集團聲稱完成交易需先在平臺開戶,要求她支付美金1000元(約新臺幣3萬2000元)作爲開戶費用,隨後又藉由「索取交易發票需支付手續費」爲由,再次要求支付3萬2000元。

警方說,詐騙集團在成功取得款項後,再進一步以「投資水晶燈飾」爲名義,謊稱高回報投資機會,誘導婦人繼續付款。婦人信以爲真,先後以面交方式支付32萬元。直到詐騙集團持續要求更多款項時,婦人才察覺異常,向彰化警分局中正派出所報案求助。

警方獲報後,請婦人協助,假裝配合詐騙集團,日前約在彰化市自強路的商店內面交現款,當場逮捕37歲的張姓車手,並查扣2支手機與30萬元現金等相關證物,將張姓車手詐欺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

彰化警分局表示,詐騙集團善於利用特殊交易需求,結合假交易平臺與話術層層誘導受害人,不僅要求支付開戶費、手續費,還進一步以投資名義榨取更多資金。民衆若遇陌生人提供的交易模式或投資機會,尤其是要求下載特定APP或支付額外費用時,務必存疑並向警方或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證,切勿輕易透露個人財務狀況或匯款至陌生人帳戶,以免成爲詐騙目標。

彰化警方逮獲取款的張姓車手(左)。圖/警方提供

彰化警方逮獲取款的張姓車手。圖/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