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共享車位綁架開發案挨批 中市府這樣迴應

臺中市議員李中6日指出,市府用交通影響評估審覈當工具,若開發商不規畫共享車位就不給過,至少有5、6個開發案被綁架。(張亦惠攝)

爲解決都市停車問題,臺中市政府推動共享停車位計劃,臺中市議員李中6日指出,市府用交通影響評估審覈當工具,若開發商不規畫共享車位就不給過,至少有5、6個開發案被綁架,批評市府於法無據,不要無法無天。臺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個案執行能否落實會再評估,若有爭議將個案處理。

臺中市議會6日總質詢,議員李中表示,任何可能限制人民權利或加重人民義務的事項,都需要經過立法程序,共享停車位的概念,他研讀停車場法,並沒有相關政策或議會通過的法規規定,但市府都市計劃委員會卻有某委員強力要求開發商一定要把共享停車位,納入建築設計,否則就不通過交通影響評估。

李中指出,目前至少有5、6家開發商因此延宕開發時程,被耽誤的成本恐轉嫁所有權人或消費者,甚至有開發商等不了,乾脆退場。李中說,交通局以交通衝擊評估作爲增加相關開發量的條件,要求開發共享車位,完全憑都市計劃委員個人感覺,於法無據,如同藉此綁架開發商,呼籲要依法行政,不要無法無天。

交通局長葉昭甫迴應,開發商面對相關量體開發的交通影響,必須提出相關作爲,依停車場法規定,開發面積超過一定規模要有相關交通影響評估,停車場動線和開發量體前後的交通衝擊都要檢討,作法有很多。個案執行能否落實,會再進行確認,執行上若涉及私權爭議,則依個案陸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