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旅行社推6天遊桂林600元?實際行程卻“不購物不讓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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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銷高價產品、降低食宿標準、將各種需要付費的景點排除在團費之外、強制購物等低價遊套路,影響老年人出行體驗和市場良性發展。

一盒免費雞蛋、一款高端保健品、一次低價旅遊……近日,記者在某投訴平臺發現,老年遊客權益的相關投訴多涉及此類套路。10月下旬,來自湖北的陳大爺花300元,參加了一個河南洛陽3日遊的老年旅遊團,結果卻被帶到酒店裡聽講座。經歷了包治百病、今日抄底大優惠、贈送萬元贈品等宣傳後,老人花4980元買回了名爲“高端生物蟲草液”的保健品。

陳大爺的兒子向記者反映,前期旅行社工作人員給老年人送了些米麪油等小禮品,誘使他們參加旅遊,“這都是幌子,推銷高價產品纔是他們的真實目的。”

記者採訪瞭解到,不少老年人有着與陳大爺相似的遭遇,諸多套路讓老年人的旅行變了味。中國旅遊研究院發佈的《中國國內旅遊發展年度報告(2022—2023)》顯示,2021年45歲以上的中老年旅遊者合計出遊11.94億人次,佔據了國內旅遊客源市場的36.81%。“銀髮旅遊”市場火熱,如何提高“銀髮族”的出遊體驗?

600元包遊桂林6日卻“踩坑”

“小區裡的老姐妹一起聊天,聽說有旅行社推出桂林6日遊,只要600元。”聽到這消息,62歲的王阿姨與同小區的徐阿姨動了心,“吃住都有人安排,路線也不用自己操心,還這麼划算,不去的話總覺得虧了。”隨後,二人共同報名參了團。

據王阿姨回憶,旅行社工作人員承諾,600元包含旅行全程的餐飲、住宿、景點門票費用。“價格這麼便宜,吃、住條件是不是不好?”工作人員迴應稱:“我們有企業贊助,住宿都是星級酒店,吃飯也會帶着大家到大飯店吃。”一番承諾讓王阿姨對這趟旅程充滿期待。

然而,行程剛開始,王阿姨就發覺行程和自己想得大不一樣。旅行團一行乘坐大巴從山東濰坊出發,歷時17個小時到達湖南韶山,又花費7個小時到達廣西桂林,全程近2000公里。“這一路,坐久了太累,想躺會兒又沒地方躺。”

到達桂林後,王阿姨更傻了眼,說好的飯店桌餐變成了簡餐,“頂多讓吃飽,別指望吃好。”王阿姨也向記者反映,本來說好無需額外繳納費用,但在桂林西山景區、陽朔月亮山景區等4個景點,老年人都自掏腰包現場買了門票才進去。

旅程最後一天,導遊將團隊一行帶到陽朔某商店內,一邊不耐煩地講解,一邊催促大家買東西。“結果沒有一個人買,大家就僵在那。”“可導遊不讓我們走,還說了一些難聽的話。”無奈之下,王阿姨花費3680元購買了幾件銀飾。旅程結束回到家,兒子趙先生看到銀飾和購物憑證後,發現這些銀飾加起來,市價也就五六百元。

不合理低價遊的市場基礎

“500元海南雙飛6天5夜遊”“800元雲南5天4夜遊”“750元北京4天3晚遊”……記者注意到,如今市面上,不少旅行社以此類低價遊的噱頭吸引老年人,並在旅途中降低飲食、住宿標準,或將各種需要付費的景點排除在低價團費之外。

中國旅遊研究院院長戴斌對《工人日報》記者表示,目前,相當一部分老年羣體旅行經驗不夠豐富,對旅行社、導遊的依賴性強。這部分老年人二次消費能力又沒那麼高,因此,就出現了一個市場潛在陷阱。

“旅行社用低價吸引老年人出遊,如果報團費用不足以覆蓋企業成本,特別是旅行商的採購成本,一定會通過讓老年人二次消費,特別是通過購物、餐飲和一些自費的保健項目來覆蓋成本。”戴斌說,這就是不合理低價遊存在的市場基礎以及屢禁不止的原因。

事後,趙先生翻看母親的旅遊合同才發現,行程中早已悄悄增加了玉器店等購物點,以及一項“自願購物活動補充協議”。“老人當時簡單看了下價格,聽導遊誇得天花亂墜,就匆忙在合同上籤了字。”趙先生告訴記者,他們後續聯繫旅行社想要維權,但對方說口頭溝通內容只供參考,行程以實際合同爲準。

法律人士認爲,老年消費者容易存在缺乏法律意識、輕信口頭協議的情形,或雖簽訂書面合同,但未將商家承諾清楚完整地寫入合同,難以認定商家存在違約行爲。多數老年消費者證據留存意識不足,且大部分旅行團在購物宣講時不允許錄音錄像,導致老年消費者陷入被動。

合力提高“銀髮族”出遊體驗

除了在團體遊中“踩坑”,記者在某投訴平臺搜索發現,“銀髮遊”消費典型問題還有景區宣傳老人免票,但通過區間車等強制服務,變相強迫老人付費;老年門票強制綁定保險等附加產品;旅程中老人因健康等原因退團,但旅行社拒絕退費等。

對此,中山大學旅遊學院副院長何莽對《工人日報》記者表示,以上這些情況偶有發生,但並非只針對老年人,所有消費者都可能面臨景區捆綁銷售、突發意外卻難以退費等情況。對老年羣體而言,一些景區確實存在不夠柔性和人性化問題。

“景區應該爲老年羣體提供更多的保障,繼續在適老化改造上下功夫。”何莽認爲,這不僅包括改造硬件設施,還應強調製度、服務上的適老化,多考慮老年人的特殊情況。

何莽還提醒,老年人選擇外出旅遊服務時不可盲目追求低價,警惕因貪圖小便宜導致更大的財產損失,家人也應在老人旅遊過程中給予更多的理解、關懷和幫助。鼓勵工會、婦聯、社區及一些志願者團體爲有需求的老年羣體“組團”,以社會團體身份對接旅行社,對老年旅遊產品進行品質把控,降低老年人旅行中被坑被騙的風險。監管部門也應進一步打擊老年旅遊市場上的違法違規行爲,加大執法、處罰力度。

來源: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