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騙賀一航、徐乃麟母施打禁藥 臺版《我不是藥神》判刑5年定讞
電影《我不是藥神》臺灣真實發生,8年前男子林永弦從大陸輸入含「阿魏酸」成分的針劑,謊稱可以治療癌症誘騙已故藝人賀一航施打,徐乃麟也因此讓患有膽管癌的母親打禁藥,最高法院依違反藥事法將林男重判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逾千萬元確定。
原名林詠耀的林永弦在11年前透過友人介紹認識賀一航,他向對方表示可以提供針劑治療其大腸癌,不需開刀,賀一航陸續購買施打,2012年賀一航接受腸癌切除手術後未接受化學治療,2019年6月3日死亡。
林因賀一航的緣故結識徐乃麟,他知悉徐母患有膽管癌在2014年拿6支禁藥給徐,供其母親施打;林男陸續以此方法,號稱其活化細胞的藥劑能治癒癌症等各種病症,欺騙政商界及藝人購買施打,賺取暴利。
臺中高分院更一審斥責林男吹噓禁藥療效之方式,販賣、轉讓其所輸入之禁藥,藉此詐取財物,破壞醫療秩序,判處5年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元,犯罪所得人民幣750萬元、美金100萬元、新臺幣1565萬元沒收,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