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北辰「議員」領退休俸不違法?黃揚明抓到了:通告費超標

退役少將、桃園市議員於北辰(圖)近日遭網友爆料違規領退休俸,退輔會爲此迴應,地方民代爲無給職,故不須停止退休俸及優惠存款,引發外界質疑。(中時資料照,陳怡誠攝)

退役少將、桃園市議員於北辰近日遭網友爆料違規領退休俸,退輔會爲此迴應,地方民代爲無給職,故不須停止退休俸及優惠存款,引發外界質疑,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建議,於1個月的通告費絕對高於37000元,超過相關標準,如果外界要打應從這點下手。

有網友近日質疑,《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4及46條規定,軍人退役後再擔任公職,且月薪超過37000元者,不應該再享受退除給與,且於北辰議員「月薪」24萬,顯然遠超停俸標準。退輔會對此則迴應,地方民意代表屬無給職,但有按月「支領研究費」、此爲其行使職權所受領之合理報酬,非薪資,若無變相獲取報酬,無須停止領受退休俸及優惠存款。

黃揚明昨(15)日在政論節目《TVBS戰情室》表示,議員雖被退輔會認定是無給職,然而,於北辰還會上很多節目,他每個月的通告費加起來絕對超過37000元,那麼,就不應該支領退休俸。

「通告費的部分是薪資」,黃揚明接着說,按照年改定義,若退休軍人單月薪資所得超過37000元,就不該領退休俸,所以,如果外界要打、質疑,就應該要去打這點,而不是去打於北辰的直轄市議員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