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付費商家屢屢跑路 “職業閉店人”豈能助紂爲虐
昨天換法人準備閉店,今天搞促銷刺激續費,明天捲鋪蓋走人再不見人影……據報道,一些早教機構頻繁閉店背後隱藏一羣操盤手,職業閉店人通過變更法定代表人、學員分流等專業手段,幫助老闆免於大額債務的同時,輕鬆逃避法律追責。(《北京晚報》4月14日)
預付費商家跑路,職業閉店人難辭其咎。在他們的“助攻”下,預付費商家只需交一筆相當於5%債務的費用,就可以只管拍屁股走人,把閉店的一攬子事務交給對方,而職業閉店人也使出“十八般武藝”,幫助這些商家甩掉一身債務,還不用擔心將來被告上法庭。對預付費商家而言,職業閉店人是一根“救命稻草”,但對於廣大消費者來說,這種無恥的抵賴操作卻無異於“雪上加霜”,將自己的合法權益侵蝕殆盡。
在職業閉店人看來,自己技術高超,精心設置了足夠厚度的“護盾”,該吃的蛋糕都能放心吃下肚,該繞的障礙一個也不會碰。事實也的確如此。職業閉店團隊首先更換了法人,他們可以放心地對預付費商家說,“公司法定代表人、股東都不是你們了,跟你就沒關係了”。看似簡單的一招“金蟬脫殼”,就能幫助預付費商家遁於無形、逃之夭夭。再看職業閉店人找的“揹債人”,多爲名下無財產、無負債、無信用卡、無兒女的人羣。就算訴上法庭,那些被推出來的所謂的“老闆”也無錢可賠。
如此做法,已不是商業操作了,而是純粹的詐騙行爲。根據刑法規定,以非法佔有爲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通過虛構事實、隱瞞真相、設定陷阱等手段騙取對方財產的行爲,屬於合同詐騙犯罪。根據最高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就屬於立案追訴的範圍。審視職業閉店人的作妖行徑,實質是騙取公衆錢財,符合合同詐騙犯罪的構成要件。
在現實中,爲了“割韭菜”利益最大化,這些職業閉店團隊甚至直接“下場”,連“代人”做戲的外衣都不要了。他們更換了法人,卻不會急着關店,而是不動聲色地大搞優惠促銷,“賺完最後一波充值再消失”,將顧客玩弄於股掌之中。其所侵佔的不法利益,理當依法如數返還受害的消費者。
職業閉店人的一番操作,充分預估了“市場行情”:識別惡意閉店難度大,頂着經營不善、正常轉讓的帽子,內外聯手、暗箱操作,的確很難被外人察覺;消費者維權成本過大,選擇司法維權,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就算能追回來一部分預付款,也彌補不了付出的代價,所以很多消費者選擇了沉默。
但正義不能沉默。職業閉店人上下其手、助紂爲虐,既是對消費者權益的肆意侵犯,更擾亂了預付款消費領域。有關職能部門應加大打擊力度、讓不法分子承擔違法成本。與此同時,也得加強源頭治理,嚴格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審覈和股權變更,避免隨意拉人“背鍋”,以有力整頓還預付費消費領域一片淨土。
歐陽晨雨 來源:中國青年報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