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華英被判死刑 判決書詳解量刑理由:致有的家庭妻離子散 沒有悔罪表現

10月25日上午,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的被告人餘華英犯拐賣兒童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餘華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於判決結果,餘華英當庭表示上訴。在法院的判決書中,餘華英的犯罪行爲造成有的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從12年前開始尋親,到向警方提供線索,再到餘華英被判處死刑,被拐賣者楊妞花說,她希望能有越來越多失散的孩子被找到,越來越多的家庭能夠團圓。

楊妞花和爸媽、姐姐的合影

法院:被告人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 犯罪情節特別惡劣

該案發回重審後,公訴機關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追加起訴被告人餘華英拐賣李某等6名兒童的犯罪事實。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重審查明:被告人餘華英於1993年至2003年期間分別夥同龔顯良(已故)、王加文(另案)爲謀取非法利益,長期在貴州省、重慶市、雲南省等地流竄作案,物色兒童進行拐賣,得手後將被拐兒童帶至河北省邯鄲市,通過他人介紹,尋找收買人進行買賣,以此獲利,其間共拐賣兒童17名。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餘華英爲謀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共計17名,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親情斷裂,有的父母爲尋找子女多年顛沛流離,抑鬱而終。餘華英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應予以嚴懲。雖有坦白,但不足以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院判決書詳解判處死刑五大理由

案件判決書顯示,對於餘華英的辯解及其辯護人所提的辯護意見,法院最終不予採納。貴陽中院判決書詳解判處死刑5條理由。

貴陽中院認爲,餘華英拐賣17名兒童的事實清楚。餘華英有預謀地拐賣兒童,在貴州省、雲南省、重慶市伺機尋找兒童和作案時機,作案後快速轉移兒童,到邯鄲市通過中間人賣出,作案模式高度一致,通過長期多次拐賣兒童,形成了拐賣兒童的完整犯罪鏈條。在案的證據被拐賣兒童的生父生母關於孩子被拐走的陳述、被拐兒童養父養母關於收買孩子的證言、被拐兒童與生父生母的DNA比對鑑定、被告人餘華英拐賣17名兒童的供述、同案王加文的供述及其他證據相互印證,能夠證實餘華英夥同他人從1993年到2003年期間,在貴州省貴陽市、遵義市、安順市、都勻市,重慶市大足區,雲南省麗江市、大理市通過租房等方式物色兒童,以購買零食、玩具等方式將17名兒童拐走販賣。在案證據已經形成證據鏈,可以作爲定案依據。

餘華英拐賣諶江華犯罪既遂。被告人餘華英與龔顯良以出賣爲目的將諶江華、諶江海從安順市拐騙至貴陽市,因認爲諶江華年齡大不好賣,因此將諶江華留在貴陽市火車站附近遊戲廳,後諶江華被市民送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將諶江華送回安順家中,餘華英將諶江華從安順拐騙至貴陽,諶江華已經脫離父母的監護,在餘華英及龔顯良的實際控制下,拐騙行爲已經完成,拐賣兒童犯罪既遂。

在案證據可以證實餘華英起主要作用,是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全部犯罪處罰。被告人餘華英夥同他人共謀,實施拐賣兒童,餘華英直接實施拐騙、運送、出賣行爲,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極爲突出,罪責極爲嚴重。

餘華英沒有悔罪表現。2004年被告人餘華英被雲南省大姚縣公安機關抓獲,餘華英未如實供述真實姓名及所犯罪行,最終以化名“張芸”被雲南省大姚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年。2022年6月餘華英被貴陽市南明區公安機關抓獲後,仍不主動供述犯罪事實,沒有悔罪表現。

餘華英雖當庭認罪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餘華英拐賣兒童17名,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親情斷裂,17名兒童的父母爲尋找子女多年來顛沛流離,在尋找未果後有的父母抑鬱而終,有的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其犯罪行爲造成的後果特別嚴重,依法應予嚴懲。被告人餘華英雖然當庭認罪,有坦白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餘華英在拐賣兒童過程中是否存在虐待兒童的行爲無充分的證據證實,不宜認定,但不影響對餘華英的量刑。

楊妞花和她的尋親路

1990年,楊妞花在貴州織金縣出生,此後隨父母和姐姐來貴陽生活。1995年,一對男女租住到楊妞花家隔壁,與5歲的楊妞花逐漸混熟了。當年冬季的一天,那對男女趁楊妞花的父母不在家,以上街買毛衣扦子爲由將她帶走。楊妞花曾對北青報記者說,如果沒有被拐賣,她一定會跟其他孩子一樣,跟姐姐一起長大,受到父母的寵愛,有一個幸福的童年。但一切都因爲被拐賣發生了徹底的改變。

楊妞花和姐姐

之後,她被拐賣至河北邯鄲,被一名聾啞男子收養爲女兒,更名爲李素燕。她的父母則四處尋找楊妞花未果,最後帶着遺憾去世。

雖然用着“李素燕”的名字,但楊妞花一直記得小時候一些事情,隨着年齡的增長,她慢慢推測出自己應該是被拐賣了。2012年,她開始尋親,找過尋親志願者、採血入過DNA庫,但是始終沒有進展。到了2021年4月17日,她開始在抖音上發尋親視頻,幾天之後,她根據自己的記憶畫了一張自己家的地圖。十幾天之後,一個堂妹恰好刷到了這個視頻,她總感覺楊妞花跟家裡人長得像,她於是聯繫上楊妞花。在楊妞花被拐走時,這個堂妹纔出生幾個月。但是,她們的爺爺生前一直唸叨家裡丟了一個女兒,叫楊妞花。這個堂妹又幫楊妞花聯繫上在江蘇南通生活的姐姐。2021年5月10日,DNA鑑定結果出來,確認了親屬關係 。在尋找了親人10年之後,楊妞花終於找到了家。

楊妞花畫的家鄉的地圖

2021年5月15日,楊妞花抵達貴州老家認親。剛下車,她的姐姐一把抱住了她,兩人抱頭痛哭。

回家之後,楊妞花的腳步並沒有停下來。她心裡一直記得拐賣者的長相和姓氏——那個被稱呼爲大伯的女人姓餘,重慶口音。她曾經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找到家人之後最大的願望就是懲治讓自己骨肉分離的人販子。

2022年1月,楊妞花向貴陽警方郵寄相關材料。5個月之後,她到被拐地所屬公安機關南明公安分局報案。當專案組民警擺出10張不同照片時,楊妞花一眼就辨認出嫌疑人餘華英的照片,“三角眼、高顴骨、有點雷公嘴,這張嘴臉我死也記得!”楊妞花報案的第二天,南明公安立爲刑事案件偵查,並由貴州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牽頭,貴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二大隊和南明公安分局刑偵大隊成立專案組開展工作。在偵查過程中,偵查員前往雲南3次、前往河北4次、前往重慶3次,還多次前往省內都勻、遵義、畢節等地核實情況。2022年6月30日晚,警方專將餘華英抓獲歸案。

2023年7月14日,餘華英拐賣兒童案在貴陽中院一審開庭。當時在法庭上,楊妞花的眼淚止不住地流,目光始終盯着餘華英,“你叫餘華英,我整整記了26年。”她的眼淚止不住地流,但對方甚至都不曾擡頭。

2024年10月,在使用“李素燕”這個名字20多年後,楊妞花終於改回了自己的本名。她拿着新身份證,展示給網友看,然後一直哭,她說終於跟姐姐一個姓了。

從第一次庭審,到25日的宣判,期間的每一次庭審,楊妞花都會到現場,每次在法庭上見到餘華英,她都會直視對方,但直到宣判結束,餘華英都沒有開口向她道歉過。面對鏡頭,楊妞花總是說,感謝所有關注這件事的人,也感謝相關部門爲這件事付出的努力。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李鐵柱

(來源: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