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稅不合時宜?高市議員籲檢討調整稅率

高市議員黃捷今(13)日質詢時提到,其實娛樂稅早不符合時宜,疾呼市府檢討稅率。(柯宗緯翻攝)

高市娛樂稅每年稅收約1.8億元,去年因疫情衝擊主動減徵、免徵。高市議員黃捷今(13)日質詢時提到,其實娛樂稅早不符合時宜,像是打高爾夫球要課稅、脫口秀要課,但改成「演講」就不用課,她認爲,高雄要推動藝文產業,必須要檢討稅率,也建請中央廢除娛樂稅。高市府則迴應允檢討。

黃捷指出,娛樂稅在民國31年時立法用意是,基於抗戰時期以來,希望人民簡樸,強調憂患意識而勤儉建國,因此對於豪奢活動予以「寓禁於征」的稅目,但藝文娛樂活動已是國人生活一部分,課稅更與政府推動藝文發展意旨背道而馳,希望進行最根本檢討。

她認爲,高雄邁向藝文之都,像是鳳山以衛武營爲中心,周邊有鳳山中城計劃、3連棟、南風劇團、北藝大進駐及建軍站聯合開發等,積極發展藝文產業,可是目標卻與目前稅制相沖突,政府一方面要扶植藝文產業,又課徵不合時宜的娛樂稅。

她舉例,知名喜劇演員博恩曾透過脫口秀表演反諷該稅制,若現在是表演單口喜劇需課娛樂稅,但改成演講就不用了,是不是以後,表演形式就叫做「有趣的演講」,另像是打高爾夫、唱KTV、玩電玩、夾娃娃機都要收娛樂稅。

她指出,高市過去5年娛樂稅稅收每年1至2億之間,而去年高市整體稅收427.1億,娛樂稅只有1.1億,只佔了0.26%,佔比很低,市府必須思考,有沒有實質徵收必要,就算減免也不會影響到稅收,疾呼檢討娛樂稅合理性,並研議降低娛樂稅稅收,建請中央廢除娛樂稅。

對此,高市財政局長陳勇勝答詢時指出,娛樂稅的稅收在高雄市平均1年1.8億元,在七大稅目中稅收較低,去年市府配合疫情主動減徵、免徵達到2233件,因此去年執行娛樂稅沒有達標,而有關於娛樂稅是否該廢除這個議題確實討論很久,但市府能做的就是建議財政部往後如何思考。

陳勇勝進一步說,娛樂稅母法權責在中央,若要廢除須由立院修法通過,可先從《高雄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檢討稅率有無調整空間,並參考其他縣市作法,但因受限於財政紀律法,若減少哪個稅入部分,必須從另外的稅入來彌補,後續將做完善分析、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