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立醫療求善終 拚6萬人視訊簽署

2019年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總院長黃勝堅表示,《病人自主權利法》不是安樂死,是確保每個人的知情,選擇與決定權。(黃子明攝)

《病人自主權利法》上路4年,衛福部統計,全臺共4萬3718人完成預立醫療決定。近兩年因逢新冠疫情,全臺234家預立醫療諮商機構陸續推動「遠距諮商」,衛福部次長石崇良表示,目前正在研擬電子簽署預立醫療決定(AD),期盼今年底前達成6萬人簽署的目標。

「善終」是生命末期照顧的主要目標。目前國內有兩部相關法規,一是89年上路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精神主要是拒絕過度醫療,末期病人可簽署意願書決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拒絕延長維生醫療,以及接受安寧緩和醫療,如患者失去意識,可由親屬代爲簽署。

另一部則是2019年通過的《病人自主權利法》,更強調自主精神,接受預立醫療諮商後,以預立醫療決定書(AD)表達意願,未來如符合特定臨牀條件時,希望接受或拒絕維持生命治療、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臺北慈濟醫院放射腫瘤科醫師常佑康分享,臨牀上遇到不少患者家屬,即便經過十多年仍糾結自己的決定是否正確,因此希望透過預立醫療決定,讓自己的家人未來免於同樣的難題。

藝人譚艾珍分享,多年前一位朋友罹癌後,交代家人不要急救,但到了最後關頭,大兒子仍無法放手並要求插管,那種「身不由己」的痛苦,讓她一輩子難忘。後來《病主法》上路,譚艾珍在弟弟邀請下,和女兒、侄兒四人一起前往諮商並完成簽署。

不過,《病主法》通過後隔年就遇上新冠疫情,民衆不便前往醫院,所幸陸續發展遠距諮商,成功克服空間限制。石崇良也說,目前正在研擬以電子方式簽署,文件會直接上傳到健保資料庫,並註記在健保卡,期盼今年底前達到6萬人簽署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