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銀理專盜領案 金管會要求7營業日內給詳細報告

玉山銀行。(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玉山銀今(17)日爆出理專挪用客戶資金金額高達上千萬元,金管會表示,玉山銀已經主動通報,但是仍要在7個營業日之內,函報詳細的報告,再就玉山銀的報告進行處理。

理專盜領客戶的資金、監守自盜的行爲事件一樁又一樁,近日才發生永豐銀理專盜領事件,今日又爆出玉山銀的理專也盜領,該案是玉山銀的板橋埔墘分行理專,自2012年至今時間長達7年,盜領的金額也上看千萬元。

金管會今日對於玉山銀的盜領事件迴應,近日有接到銀行通報,此案涉案理專自首,目前還在調查原因,初步調查,受影響的客戶爲2名,受害金額大達到千萬元。金管會表示,玉山銀已經對外表示,會對客戶的損失負責,銀行局也要求玉山銀要在7個營業日之內,交詳細的報告,再依據報告進行處理。

根據銀行局統計,今年截至8月爲止,針對理專挪用客戶資金案已開罰8件,包括兆豐銀、華南銀、聯邦銀、臺新銀匯豐銀、中信銀、新光銀和國泰華銀,共計罰鍰達新臺幣5100萬元。

由於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已經嚴重警告,銀行要落實對理專的管理,未來永豐銀、玉山銀的盜領案,恐怕罰責也不會太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