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桃警當街駁火99槍 嫌否認犯罪堅稱「不知自己的空氣槍有殺傷力」

桃園44歲嫌犯楊景隆今年3月23日深夜,持槍朝桃園警分局景福派出所連轟多槍,與警方當街駁火99槍,還朝一名員警開槍擊中左肩,遭檢方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起訴並羈押。桃園地院今開準備庭,楊景隆否認犯罪,指出並不知情自己持的空氣槍有殺傷力。

43歲楊景隆疑似不滿被警方查緝槍砲案件,今年3月23日深夜近11點持改造槍到桃園市桃園區景福派出所朝門口射擊8槍,警方立即展開追捕,一路追到力行路及永安路口,過程中22歲蔡姓員警下車跑到楊車窗旁喝令下車,楊卻直接從車內朝蔡警開槍,蔡警左肩遭擊中倒地,隨即楊又逃往永安路及富國路口,與大批警力發生衝撞,直到被警車夾擊後逮捕,全程警匪互轟99槍。

檢方訊後認爲楊景隆持有火力強大槍枝,僅因不滿員警執法即在公共場所恣意開槍,不顧他人生命安危,漠視公權力,嚴重危害社會治安,應受重懲,依殺人未遂、槍砲等罪起訴,並以他犯後態度不佳、危害社會治安甚鉅,建請法院量刑18年。

桃園地院今開準備庭,楊景隆否認犯罪,其律師指出扣案的槍枝經警方鑑定雖具有殺傷力,但這把槍是被告2021年底向某模型玩具店購買,而玩具店是和廠商批發買進,廠商則是向海外報關進口,至於廠商進口國內前須測試槍枝動能,需符合單位面積20焦耳平方公尺內才能進口,不知道爲何槍枝經警方檢出具殺傷力。

對此法官問,若槍枝在進口及販賣過程中皆符合國內法規,爲何被告持有後經警方鑑定有殺傷力?楊景隆則堅稱自己沒有改造,買了槍之後「都沒有動它」,購買時店家也說是合法,「不知道爲何鑑定後變不合格」,認爲是進口時動能就已超標,「那我也洗不清」。

其辯護律師補充,若槍枝經警方鑑定完認爲有殺傷力,應該是扣案槍枝進口動能就已超過標準,依販售該槍枝的模型玩具店檢附的動能試射文件,槍枝進口時動能測試落在19.9、19.6焦耳平方公尺,根本達超標邊緣,若警方的鑑定環境更無阻力,就會影響鑑定結果。

不過法官對於說法抱有遲疑,點出楊景隆作案時的槍枝經警方鑑定槍枝動能結果爲「39.59焦耳平方公尺」,遠遠超過法規的20焦耳平方公尺,對此檢方針對楊景隆及其辯護律說法一律表示被告否認部分不實;楊景隆最後則捨棄傳喚模型玩具店店員及鑑定人。

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桃園警分局今年3月深夜爆發警匪槍戰,其中一名警員左肩中彈,嫌犯楊景隆被捕至今否認犯罪。記者周嘉茹/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