獄中遙控議員女兒詐領助理費 高市前議員陳粹鑾二審出爐

國民黨籍前高雄市議員陳粹鑾遙控女兒鄭安秝詐領449萬元助理費,高雄高分院11日宣判,駁回陳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中時資料照)

國民黨籍高雄市前議員陳粹鑾詐領考察費遭判3年8月確定,入獄後被查出,竟遙控指揮接棒的女兒鄭安秝詐領449萬元助理費,一審陳被判10年5月,高雄高分院11日宣判,駁回陳上訴,維持原判,可上訴。

陳粹鑾曾任2屆高雄市議員,2014年3月她向巿議會申報3萬元國內考察費,但檢調偵辦市議員「地方服務建議經費」採購弊案時,發現她在報帳日當天並未前往臺北經建考察,卻透過旅行社開立交通、餐點、住宿等不實單據詐領考察費,遭判3年8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定讞。

檢調也查出,陳粹鑾2010年到2018年擔任議員期間,任用小媽王美珠爲服務處主任,聯手以虛報人頭或浮報經費方式,向市議會詐領379萬餘元助理費;女兒鄭安秝2018年接棒選上高雄市議員,她竟透過兒子鄭嘉宏探監時傳話,要王美珠製作不實助理名冊,向市議會詐取69萬9850元公費助理費。母女擔任議員期間,陳粹鑾共詐領449萬餘元助理費。

一審時,陳粹鑾辯稱有些助理是以工作抵債,有些則屬機動性質工作,只負責跑攤、寫輓聯;部分助理費用來還債或捐回服務處,她未貪圖這些錢。但合議庭認爲她犯罪情節重大,且審理期間提出種種「捏造而來」的辯詞,不見悔意,依貪污罪判10年5月徒刑。王美珠偵查時自白,合議庭以她和鄭嘉宏都依陳粹鑾指示行事,依詐欺等罪分判2年6月、1年10月徒刑。

至於鄭安秝,檢方認爲她「新手上路」凡事都聽從王美珠和母親指令辦事,在不知情下遭人利用,直到案發時仍未起疑,處分不起訴。

高雄高分院今宣判,陳粹鑾維持原判,鄭嘉宏上訴後坦認犯罪並主動繳回犯罪所得,合議庭考量他是囿於親情而受陳粹鑾指示,並非居於主導地位,刑度不變,另外宣告緩刑4年,王姓服務處主任因撤回上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