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拍影片記錄將解送人犯 上傳Threads未繫安全帶遭舉發、處分申誡

北市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張姓、林姓2名員警,昨天從派出所出發至分局,準備解送人犯至桃園地檢署,張員持手機拍短影片,上傳社羣Threads分享工作點滴,不料,影片中2人未系安全帶,遭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舉發,且加重處分記申誡。

員警Threads分享「臺北-桃園一日解送人犯 雨下不停」,影片中張員駕駛警車、林員在右前座,兩人身穿警察制服,沒有繫上安全帶。據悉,兩人爲警專37期同學,因一時興起紀錄兩人難得一同執勤,解送人犯至桃園,且遇上下雨天等,纔會拍下影片上傳社羣,由於人犯在夜宿拘留所,當時兩人剛從派出所出發前往分局途中,人犯尚未上警車。

中山分局指出,2名同仁短暫未系安全帶,其中一人就持手機拍影片,當車輛警示響起後,2人便繫上安全帶,全案將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31條舉發,並加重其處分記申誡。

中山警分局建國派出所2名員警在警車上未系安全帶,遭舉發、記申誡。圖/翻攝社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