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謊稱毒品 男子成功躲釣魚仍吃詐欺官司

李姓男子販賣「G水、液態搖頭丸」的原料「丁內酯」,自以爲可以規避刑責,沒想到法官認爲李男以原料謊稱毒品的行爲屬詐騙,直接依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判8月徒刑且須入獄,可上訴。(本報資料照)

李姓男子利用交友軟體販賣俗稱「G水、液態搖頭丸」的二級毒品,員警釣魚逮獲後發現,李男販售的僅是G水原料「丁內酯」。高雄地院認爲該成分並非列管毒品,無法論處毒品罪,但李男拿假貨謊稱毒品反倒害自己吃上官司,被依加重詐欺取財未遂罪判8月徒刑,須入獄,可上訴。

今年3月1日李男利用交友軟體「Grindr」,刻意使用暱稱「水找我」吸引毒品買家上門。警方佯裝顧客上線詢問有無G水現貨,李男回覆「鳳梨汁/20ml$400、草莓汁/30ml$600」等行話,雙方進一步加Line、約定面交。

當天下午,李男將丁內酯分裝成3罐並放入紙袋,開車至高雄市三民區皓東路一處巷口等待,員警便衣前往赴約,一坐上車就表明是警方查緝,直接扣得3罐證物,也在車上另外查扣2罐疑似G水證物,一併送高雄醫學大學附設醫院檢驗。

結果顯示,李男販賣的根本不是G水,只是G水的原料丁內酯,由於丁內酯非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列管毒物,法官無法論處毒品罪嫌,李男自以爲逃過一劫、可脫身。

但法官表示,李男以原料謊稱毒品的行爲屬詐騙,直接依以網際網路對公衆散佈而犯詐欺取財未遂罪,判8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