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了社宅中籤夢…租屋族喊「為何冷氣非標配?」 北巿府回應這理由
臺北市社宅提供傢俱租賃。圖/臺北市都發局提供
許多人期盼入住社宅,有民衆陳情,中籤後卻需要再花一大筆錢購買家電,包括冷氣、洗衣機,若未再次中籤須搬家,因有人是弱勢,成爲負擔。議員詹爲元認爲,原本的「以租代買」胎死腹中,建議市府研議比照其他縣市,提供大型家電的可行性。對此,都發局指出,北市社宅數量多,光增設冷氣,社宅經費恐將增百億。
詹爲元指出,民衆反映好不容易社宅中籤,卻需要再花一大筆錢購買家電,而某些大型家電如冷氣、洗衣機等價格較爲昂貴,同時因爲合約居住年限,期限到後需要再次搬家,若未能再次中籤區租屋市場租屋或許這些家電可能成爲負擔,折舊後價值少一半但不折舊就極可能變成多餘傢俱。
詹爲元表示,以其他縣市爲例,新北市及桃園市的社宅,大部分皆有附設冷氣等設備,且新北市與桃園市社宅有加裝冷氣,租金也沒有比較貴,但檢視臺北市標配設備,卻沒有冷氣。
都發局統計,近6年12處社宅共4890戶,申請租借傢俱及冷氣戶數僅46戶,且從民國110年開始木柵社宅,就無住戶申請「活動傢俱」;111年後的小彎等4處社宅,冷氣、傢俱均無廠商提出配合意願。
詹爲元表示,此政策似乎胎死腹中,因大型家電價錢較昂貴又加上使用年限也較長,他建請市府研議,在即將落成之社會住宅試辦提供冷氣等大型家電,一來可以減輕民衆負擔,也可讓下位房客重複使用落實環保概念。
一位入住明倫社宅的住戶指出,若要買了冷氣、洗衣機、冰箱、電視,需要花一筆錢,社宅的標配是牀、衣櫃、鞋櫃和電熱水器以及廚房衛浴設備。他認爲冷氣是必須,其他傢俱家電可以慢慢添購。
都發局指出,北市最早的大龍峒社宅曾提供冷氣,因冷氣設備要管理,包括濾網清潔、遙控器電池更換、零件異常等,由於臺北市社宅數量比新北、桃園市多,若增設空調,將使社宅營運期增加近百億成本,且不同家庭對於傢俱、家電等品牌規格需求有異,經評估後改以「以租代買」模式執行。
都發局表示,從107年興隆D2區社宅招租起,提供活動傢俱,包括沙發、餐桌、餐椅、電視櫃、茶几、牀架等,冷氣設備以租代買租賃平臺服務,提供住戶選擇租用,後續並於青年一期、東明、木柵、明倫、瑞光、中南及新奇巖等8處社宅提供媒合租賃服務。
至於以租代買試辦結果,都發局指出,僅少部分社宅有住戶申請外,多數社宅並無住戶提出申請,成效不佳的原因,多因住戶考量租賃成本偏高,原因是廠商除了提供傢俱設備外,尚有提供保養及維修服務,執行過的廠商後續也無意願續行租賃服務方案,但後續仍將持續精進以租代買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