悅康藥業多重受壓:銷售費用六年超110億元,資產減值加劇業績波動
記者 李森
3月15日,悅康藥業(688658.SH)發佈2024年年報,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營業總收入37.81億元,同比下降9.90%;歸母淨利潤1.24億元,同比大幅下降33.05%。年報數據顯示,悅康藥業正面臨營收、利潤雙雙下滑,核心產品價格腰斬、高額銷售費用、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等多重挑戰。
業績修復面臨多重挑戰
悅康藥業2024年年報營收利潤雙降的起因要從核心產品銀杏葉提取物注射液價格大幅調整說起。
2024年12月20日,國家醫保局發佈《關於對個別藥企虛開發票製造“兩套價格”問題進行關注的函》,要求排查銀杏葉提取物注射液等產品是否存在“一藥兩價”情況。據媒體報道,銀杏葉提取物注射液的底價是每支8.5元,售價卻是每支25.28元,醫生每使用1支可提成4元。藥品提成金額佔藥品開票價與底價差額的兩成以上。
悅康藥業起初保持沉默,直到2024年的最後一天披露了一份情況說明。這份公告裡,悅康藥業沒有直接承認存在“一藥兩價”,而是表示已主動申請優化產品價格,承諾將銀杏葉提取物注射液底全國掛網價格由24.1元、18.14元統一調整爲每支11.2元。這意味着,這款產品的掛網價將分別下降53%和38%。
悅康藥業表示,公司在 2024 年第四季度對“銀杏葉提取物注射液”價格進行調整,同時對該產品銷售策略進行相應調整,導致第四季度該產品的銷售收入、利潤貢獻減少,進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相關財務指標表現。
業內人士向投資快報記者分析稱,2024年年報業績尚未完全反映產品降價影響,悅康藥業業績修復仍面臨銷量增幅不及預期、高額銷售費用、現金流壓力等多重障礙。參考醫藥集採規律,價格調整後需經歷銷量爬坡期,而競品替代等因素可能導致銷量增幅不及預期,2025年營收端仍存進一步下滑風險。
悅康藥業銷售費用六年超110億元
值得注意的是,悅康藥業近年來的銷售費用一直備受市場關注。儘管2024年銷售費用同比減少26.33%,但公司過去六年累計銷售費用高達112億元,而市場宣傳及推廣費佔銷售費用95%以上。
2017年,悅康藥業完成銀杏葉提取物注射液再註冊那一年,銷售費用佔比還在24.16%,2018年來,悅康藥業的銷售費用佔比就迅速攀升至40%以上。
投資快報記者從財報和招股書看到,悅康藥業的銷售費用,2019年至2024年分別爲18.81億元、20.16億元、23.27億元、19.78億元、17.67億元、13.02億元,銷售費用率分別爲43.88%、46.46%、46.86%、43.55%、42.11%,34.44%,均超過30%。這六年,銷售費用合計爲112億元。
具體來看,2023年達到17.67億元,銷售費用主要由市場宣傳及推廣費構成,佔總額的97%以上。若以此比例估算,2019年至2023年,公司市場宣傳推廣費超過96億元。
而從銷售費用率來看,同花順數據顯示,492家藥企2023年銷售費用率中位數爲20.35%,其中,223家企業2023年銷售費用率下降。
2024年11月28日,國家醫保局在公佈新版醫保目錄發佈會上曾介紹:自2018年至2023年,中國醫藥上市企業銷售的費用佔比從17%已經降至13.7%。
對比來看,悅康藥業30%-40%的銷售費用率顯得非常扎眼。
現金流能否支撐研發創新?
在覈心產品降價、營銷模式受限的情況下,悅康藥業試圖以研發創新尋找新增長點。2024年,公司研發費用同比增長6.37%,佔營收比重有所提升,全年研發投入3.74億元。
據媒體報道,悅康藥業原創新藥——廣譜抗冠多肽霧化吸入劑已獲得美國和澳大利亞的臨牀試驗批准。悅康藥業還有三款產品——超長效降脂藥物、預防帶狀皰疹的疫苗以及預防呼吸道合胞病毒的疫苗,也於去年相繼獲得美國臨牀試驗批准。
公司表示,報告期內,公司研發費用投入佔營業收入比重同比增長,研發費用增加對公司的淨利潤產生了一定影響。
投資快報記者注意到,儘管公司持續積極推動新藥研發項目,但目前來看,公司核心收入仍依賴銀杏葉提取物注射液,其他產品市場競爭力較弱,短期內難以帶來營收貢獻。
還有觀點認爲,高額研發費用與利潤下滑形成“剪刀差”,侵蝕了公司的盈利能力,悅康藥業能否成功轉型,仍然存疑。
現金流方面,悅康藥業年報數據顯示,2024年1-12月,公司淨現金流爲-1.36億元同比增長6.28%,其中,經營性現金流4.38億元,投資性現金流-5.46億元,融資性現金流-2845.98萬元。公司表示,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系本報告期銷售規模有所下降所致。
然而,在利潤下滑、研發投入剛性增長的背景下,現金流能否支撐轉型需求值得關注。
此外,2024年度,公司計提信用減值損失和資產減值損失共計約9428萬元,導致公司2024年度合併報表稅前利潤總額減少約9428萬元,並相應減少報告期末所有者權益。2024年年報顯示,公司對超過合同約定交貨時間仍未收到貨物的預付款項,基於謹慎性原則,結合供應商的實際情況,對其進行單項測試並按照其可回收金額計提了相關減值準備。
分析認爲,結合“超過合同約定交貨時間仍未收到貨物”的表述,暴露出公司在供應商管控和資金使用效率上的短板。此類非經營性損失或成爲未來業績的潛在拖累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