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友借錢蒸發!他放大絕po「摸奶照」急尋人:換我傷害妳
▲一名男子因爲越南籍女友借錢後人間蒸發,憤而把兩人親密照與個資po上臉書各大社團。(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下同)
苗栗縣一名陳姓男子因工作應酬的緣故,時常在頭份市銀河路酒店消費,認識了一名廖姓越南籍女子,兩人進而交往同居,但最近廖女突然人間蒸發,陳男將兩人親密照po在各大臉書社團,以「越南女子假結婚真賣肉」爲題,指控廖女借錢70幾萬元後失聯的行徑,揚言要讓她「出名」,付出代價。
「從明天開始過新的生活,你無情是你的事,明天換我傷害你!」陳男9日在臉書「爆料公社」、「我是頭份人」、「竹南大小事」等各大社團上po文,指與廖女交往3年期間,因對方媽媽欠債,標會死會,以及弟弟來臺工作,零零總總共借了70幾萬,這段期間如果借不到錢,她就要回越南酒店「賣肉」,陳男心疼,因此陸續借出。
然而,陳男卻發現廖女居然有丈夫,她的老公在豐原,應該是假結婚,她每月支付2000元給假老公,才能取得自由,去銀河路越南酒店賺錢;同時,陳男已經沒有辦法繼續借錢,攤牌後,沒想到廖女就此離家出走,回去酒店工作,更改了電話號碼斷絕聯絡,讓他相當心痛,覺得好像被騙。
在臉書po出照片個資恐涉及違反《個資法》,因此陳男貼文後主動撤掉文章。移民署調查後發現,廖女早已離婚,且領有合法居留證,具有工作權,無法干涉其工作內容,除非遭警方查獲非法賣淫,移民署纔會介入處理、依法遣返,而且陳男是婚姻第三者,也無法舉證她是否假結婚來臺。
警方表示,財務糾紛建議用理性態度處理,如果陳男自認遭詐騙,可循正常管道報案;若在網路上po資料報復,恐已違反《個資法》及吃上妨害名譽官司。不過《個資法》屬告訴乃論,目前警方尚未接獲廖女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