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失聯移工綁架勒贖2同鄉 兄弟主嫌遭起訴求刑10年

10名越南籍失聯移工今年6月間連夜北上桃園討債,卻遭欠債男早一步逃離,認定2名阮姓同鄉涉通風報信,帶回中部拘禁凌虐,分別勒索100至200萬元不等贖款,桃園地檢署偵結,依擄人勒贖罪起訴,其中主嫌甲姓兄弟遭求刑10年,其餘同夥求處適當之刑,追緝在逃2人。

桃檢說明,檢察官周珮娟指揮桃園市龜山警分局偵辦越南籍被告甲男等8人涉犯擄人勒贖案,認被告8人涉犯刑法第347條1項擄人勒贖等罪嫌於今天提起公訴,審酌被告甲等8人與2被害人素不相識且無債務關係,竟利用大家同爲越南籍失聯移工的弱勢地位強擄,命2人向越南家人索討贖金;其中甲男於經濟優勢及犯罪計劃居於要角地位,結合其兄收取贖金提供拘禁處所,建請法院求處兄弟2人各有期徒刑10年,其餘被告依犯罪情節及犯後態度求處適當之刑。

起訴指出,同爲失聯移工的裴姓與阮姓2男雙方有越南盾200萬元約新臺幣2300元債務糾紛,甲男等人於今年6月16日晚間11點分別駕車北上桃園龜山找阮催討,由於阮趁隙逃離,甲男等託詞在場另2名阮姓同鄉通風報信,將2男打一頓後押上車,帶回甲等人位於臺中大里住處,甲等人於途中,先將2人隨身手機、現金5萬元及身上配戴項鍊、戒指及耳環等金飾洗劫一空。

一行人於6月17日凌晨2點抵達後,將2名阮姓男子帶至3樓喝令跪下遭鐵棒毆打後,分別遭逼籤欠款100萬及200萬元借據,以通訊軟體Messenger撥打電話給各自在越南家人,告知準備100萬及200萬元當日要匯款,如果沒給錢,他們的手筋、腳筋會被弄斷,帶上山處理等語。

其中1名被害人家屬自17日上午8點45分起至11點33分,將越南盾10億元約新臺幣120萬元匯入指定帳戶,甲等仍不願放人,持續壓榨家屬再匯越南盾2億5000萬元未果,直到當晚9點獲悉2人家屬已向桃園市新住民慈善關懷協會求助報警,當場命令2男脫光衣物,拍攝裸照及影片,自陳是自願去找甲等人,因生活費開銷積欠債務等語,才獲釋離開。

桃園檢警破獲越南失聯移工綁架勒贖同爲失聯移工的2同鄉,勒贖100至200萬元不等,桃檢偵結起訴,將甲姓兄弟等8人依擄人勒贖等罪起訴,另追緝在逃2同夥。記者陳恩惠/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