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組織法三讀通過 體育署:重要工作剛開始

▲體育署長鄭世忠。(圖/體育署提供)

文/中央社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通過運動部組織法、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國家運動產業發展中心設置條例。體育署長鄭世忠表示,「這是臺灣運動發展的里程碑,但更重要的工作纔要開始。」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會議去年11月28日併案審查行政院、朝野立委所提運動部組織法草案、運動部全民運動署組織法草案等案,朝野立委討論後,絕大多數條文按照行政院提案初審通過,但全案須交由黨團協商。後經協商,朝野達成共識,立法院會今天處理時,在場立委並未提出異議,因此三讀通過。

鄭世忠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運動部的成立,對臺灣運動發展及健康臺灣願景可說是相當重要的里程碑。

▲體育署長鄭世忠(左)、臺灣霹靂舞一哥孫振 。(圖/體育署提供)

鄭世忠強調,接下來的籌備階段纔是最辛苦的部分,最重要核心工作就是規劃運動部、全民運動署與運動產業發展中心的新增業務,這需要體育署人員更主動與基層運動相關產業、組織、甚至其他部會更進一步請益交換意見。

鄭世忠表示,接下來一定要跳脫體育署的框架,包括全民運動、運動外交等的規格一定要再拉高;另外,「家長必須大幅提升學生從小參與運動的時間,才能真正改變運動風氣,落實全民運動的目標」。

體育署接下來將持續召開諮詢會議和跨部會會議,並預計近期就會擬定提交民國115年運動部第一版本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