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農田水利會推派改制後代會長 農委會:依法無效
農委會表示,「農田水利法」已由蔡總統於今年7月22日華總一經字第10900083031號令公佈,該法第34條規定自該法施行之日起,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不再適用,農田水利會原公法人定位即不存在,自無會長職務,另外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18條會務委員會之職權亦不包含選舉代會長,相關會議及選舉結果均屬無效。(本報系資料照)
農田水利會即將於10月1日起正式改製爲「農田水利署」,此舉引來正反不一的聲浪,然而日前雲林農田水利會召開會務委員臨時會,推派會務委員吳圳興爲改制後「代會長」,農委會今(3)日對此迴應,農田水利會改制後納入政府機關成爲灌溉管理組織,農田水利會原公法人定位即不存在,選舉結果自屬無效。
農委會表示,雲林農水利會於8月31日自行推選會務委員爲改制後之代會長,另有少數水利會相關人士亦規劃選舉代會長,但是依2018年1月17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之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規定,農田水利會會務委員及會長之選舉已停止辦理,
且「農田水利法」已由蔡總統於今年7月22日華總一經字第10900083031號令公佈,該法自施行之日起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不再適用,農田水利會原公法人定位即不存在,自無會長職務。另外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18條會務委員會之職權亦不包含選舉代會長,相關會議及選舉結果均屬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