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爲綠能籌設案困擾 縣府:中央有任何迴應都是好的

雲林縣政府日前發函經濟部能源署要求中央綠能政策應擬訂總量管制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本報資料照片)

雲林縣政府日前發函經濟部能源署要求中央綠能政策應擬訂總量管制讓地方政府有所依循,經濟部能源署今(19日)將把光電業申請籌設流程及指引彙整上網。雲林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鄭峰明表示,經濟部願意做任何改變或透明化,都是往好的方向走,但他還未看到網站內容尚無法評論。

雲林縣府16日邀請能源署、雲林地檢署、沿海4鄉鎮公所、縣府相關局處召開「雲林縣再生能源業務推動暨打擊綠能犯罪座談會」中,縣長張麗善呼籲中央建立有效的通溝平臺,協助解決地方推動能源政策所遭遇的問題。

張麗善提出3點訴求,一、地方說明會應訂定完善之規定及程序;二、建議詳訂縣市政府審查項目及作業原則;三、應重新考量及評估再生能源設施距離以利地方推動綠能政策。

能源署預計今天(19日)將現行光電業申請籌設流程和指引彙整上網,並將成立綠能縣市溝通平臺,確保光電申請開發制度化。

雲林縣府建設處代理處長鄭峰明19日受訪表示,雖他還沒有看到平臺,但中央至少有迴應了,對縣府而言這個方向是好的,可以讓各縣市在作法上一致,而不是每各縣市必須自己去訂定自己的審查原則,變成同一個政策卻在各個地方有不同的標準。

鄭峰明說,雲林縣府的想法是法令與時俱進,應該要不斷地滾動檢討,這段時間地方執行上發現有一些問題,16日的座談會是縣府主動召開,希望中央跟地方面對綠能政策能夠不斷去檢討,修正這些問題,於是做了3點建議,希望以後案件都可以同步檢討,大家有可以做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