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認定李佳芬農舍違建 「迴廊&後側增建」一個月內必須改善

李佳芬農舍,雲縣府認1到2樓迴廊及後側增建。(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以下同)

記者唐詠絮/雲林報導

高雄市韓國妻子李佳芬農舍違章爭議,23日有了最新進展雲林縣政府建設處上午已經收到古坑鄉公所的查報資料,處長李俊興指出,農舍1樓及2樓迴廊與後方有增建,與使用執照不符合,已經函文給李佳芬,限期一個月內改善,若無法恢復成原狀就會依法拆除。

古坑鄉公所19日到李佳芬位在雲林縣古坑鄉田心段的農舍會勘,丈量是針對建築面積長、寬、高進行測量,比照主建物現況和當時使用執照的竣工圖之間的差異,丈量結果發現使用執照的竣工圖,與主建物現況、二樓迴廊等處有差異,也於22日下午送縣府建設處及函文所有權人。

▲李佳芬農舍涉違建自行拆除部分建築。

至於該塊土地爲非都市計劃內土地,11日農業處初步勘查時,認定「農地農用」,也行文必須在1個月內改善,如果農用面積未達規定90%,將請地政處依違反區域計劃法將裁罰新臺幣6萬元到30萬元。

李俊興說,農舍1樓及2樓迴廊與後方有增建,與使用執照不符合,李佳芬目前已委託建築師處理,如果有增建就拆除,一切依法辦理,希望農舍涉及違建部分,於8月23日前可以完成。

【其他新聞】

►李佳芬祖墳龍邊」現坑洞影響韓國瑜!民俗專家:必須立即處理

►影/LINE羣組轉傳「蔡送海地45億」…下一秒警察回訊息!70歲辣媽嚇傻罰3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