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府認定李佳芬農舍違建 「迴廊&後側增建」一個月內必須改善
▲李佳芬農舍,雲縣府認1到2樓迴廊及後側增建。(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以下同)
高雄市長韓國瑜妻子李佳芬農舍違章爭議,23日有了最新進展,雲林縣政府建設處上午已經收到古坑鄉公所的查報資料,處長李俊興指出,農舍1樓及2樓迴廊與後方有增建,與使用執照不符合,已經函文給李佳芬,限期一個月內改善,若無法恢復成原狀就會依法拆除。
古坑鄉公所19日到李佳芬位在雲林縣古坑鄉田心段的農舍會勘,丈量是針對建築面積長、寬、高進行測量,比照主建物現況和當時使用執照的竣工圖之間的差異,丈量結果發現使用執照的竣工圖,與主建物現況、二樓迴廊等處有差異,也於22日下午送縣府建設處及函文所有權人。
▲李佳芬農舍涉違建自行拆除部分建築。
至於該塊土地爲非都市計劃內土地,11日農業處初步勘查時,認定「農地未農用」,也行文必須在1個月內改善,如果農用面積未達規定90%,將請地政處依違反區域計劃法將裁罰新臺幣6萬元到30萬元。
李俊興說,農舍1樓及2樓迴廊與後方有增建,與使用執照不符合,李佳芬目前已委託建築師處理,如果有增建就拆除,一切依法辦理,希望農舍涉及違建部分,於8月23日前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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