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業駕駛「路邊狩獵」 抓準機車報廢掛牌「讓起死回生」

林女日前當街被擄上車,犯罪者就是懸掛僞造車牌製造斷點躲避警方查緝。(圖/翻攝畫面)

近來僞造車牌亂象猖獗,自2023年交通部將嚴重超速公里數下修到40公里後,遭吊扣車牌民衆爆增數倍,就有民衆以「AB車」或「原車主掛假牌」等方式上網購買假車牌懸掛,以假亂真僥倖上路。除了上述情況,新北市運輸業司機胡男,受委託要將孫男機車運去報廢,見機車還能行駛竟起歪心,佔爲己有掛假牌上路,仍難逃法網遭警方逮捕送辦。

新北市孫男3月委託林男將機車運去報廢回收,林男再委任旗下僱用司機胡男將機車運至指定環保公司回收,怎料胡男在運送車輛時,明知該車輛是要送去報廢,卻因看到車況尚可且還能騎乘,竟起貪念將機車佔爲己有,還爲了躲避警方查緝,從網路上購買假車牌懸掛上路。

胡嫌將以壓克力做成的僞造車牌掛上報廢機車,違規上路仍難逃法網,警方攔查後察覺車牌有異,遂根據材料及多項防僞設計,並將車號輸入比對後,發現車牌與車籍資料不符,確定胡嫌於贓車上懸掛僞造車牌。

刑事局8月1日起於全臺發動「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使用假車牌者加強查緝。(圖/報系資料照)

警方調查後發現胡男有殺人未遂、毒品、妨害自由、竊盜、公共危險、侵佔、妨害公務、傷害等前科,如今又犯下一起犯罪,除了危害到受害人權益,更嚴重損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機車管理之正確性,全案依違反僞造文書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除此之外,許多犯罪都有「假車牌」在其中幫忙,苗栗市28歲林姓人妻日前當街遭擄,擄人惡煞便是駕駛掛着假車牌的車子犯案;刑事局2月逮捕打工收簿團,主嫌同樣是駕駛假車牌車輛四處領取被害人的提款卡和存簿,假車牌也因而得到「犯罪起手式」、「詐團利器」惡名。

刑事局爲遏止假牌歪風,自8月1日起於全臺發動「淨牌專案」,聯合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針對販售、使用假車牌者同步加強查緝,目前刑事局已查獲30件30人,查扣假車牌60面,統計今年迄今則查獲191件共187人。

民衆存僥倖心態購買僞造車牌上路,涉犯僞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圖/翻攝畫面)

警方呼籲,車牌是公路監理機關所核發的行車許可憑證,使用僞變造車牌,依據道交條例可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行駛,汽車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行爲人則涉犯刑法僞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警方提醒,民衆若發現車牌遭冒用,甚至收到交通罰單或高速公路ETC被扣款欠費通知,可附佐證資料向處罰機關申訴,並儘速赴警局報案,以維護自身權益。

律師鄭大任也提醒民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1項第3款、第2項,汽車使用僞造、變造或蒙領之牌照,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及牌照扣繳,且汽車所有人如果僞造一面相似的車牌、或變造車牌後加以懸掛,足以損害公路監理機關對於汽車管理的正確性,涉犯刑法第212條僞造特種文書罪,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處9,000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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