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縣府爭取高鐵沿線再推轉旱作節水措施 農委會同意

雲林縣高鐵沿線3公里的農田鼓勵種植節水作物,圖爲高粱。(雲林縣政府提供)

雲林高鐵沿線地區是地層下陷較嚴重區域,若不即時防治,恐影響高鐵行車安全。(雲林縣政府提供)

雲林高鐵沿線地區是地層下陷較嚴重區域,若不即時防治,恐影響高鐵行車安全。輔導水稻產業轉型以減少地下水抽取量,是防治地層下陷的重要措施之一。今年雲林縣府與農委會共同規畫「雲林高鐵沿線特區推動農田轉旱作專案措施」,最近獲行政院審查覈定,明年(2023年)年第1期作起實施。

2013年至2020年雲林縣府配合農委員會規畫於高鐵沿線3公里範圍內輔導農民調整種植低耗水性作物或運用科技節水農業生產,紓緩該地區農業用水量,並打造節水、友善環境的永續農業,果然有效減少第1期作種植水稻面積,下陷面積也大幅改善。

可惜自2021年起中央節水獎勵挹注截止,雲林縣高鐵沿線第1期作種稻面積又恢復,顯示現階段另給予節水獎勵對農民確有轉作、休耕吸引力,有利導引產業轉型、水資源妥善利用及紓緩地層下陷。

雲縣府積極向中央爭取應持續辦理節水獎勵,並與農委會共同規畫「雲林高鐵沿線特區推動農田轉旱作專案措施」。本方案最近通過行政院審查覈定,自2023年第1期作起實施,符合申辦資格的農友能夠踊躍配合辦理。

縣長張麗善表示,近年因氣候變遷、極端氣候影響,屢有乾旱、缺水情事發生;雲林縣農業生產因不屬於水庫型灌溉區而屢次未被納入中央覈定之水資源競用區另予節水獎勵,或啓動停灌補償措施等,但並非表示本縣不缺水。

張麗善說,考量於無天然降雨挹注情況下,地層下陷程度將更嚴重,對於農民生存權、國土保育及高鐵交通安全均有危害,嚴重性不亞於應強制停灌,縣府團隊積極向行政院爭取針對本縣虎尾、土庫、元長、北港等4鄉鎮高鐵沿線左右1.5公里內應該要持續加強辦理節水措施,給予農民轉作誘因,以持續維持節水成效。

雲縣府向中央提出前述建議與需求後,經多次會商討論,獲得農委會認同,協助規劃「雲林高鐵沿線特區推動農田轉旱作專案措施」並於2022年8月經行政院覈定,本措施將比照「綠色環境給付計劃」中水資源競用區大區輪作之節水獎勵額度:種植計劃內轉(契)作作物給予每公頃 3 萬元,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給予每公頃 4.2萬元,配合縣府規劃景觀專區給予每公頃 5.2 萬元;另外種植重點推動作物如契作高粱等還有縣府額外加碼每公頃1至2萬元,相信對農民會是不低的誘因,縣府也將陸續辦理宣導說明會,歡迎鄉親踊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