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黨魁官司纏身 急推罷免趕補選
韓國國會27日在彈劾韓國代理總統韓惪洙的會議上,反對黨領袖李在明向議長提出抗議。(美聯社)
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魁李在明之所以急於推動讓憲法法院罷免遭停職的總統尹錫悅,在於官司纏身的他正跟時間賽跑,他目前因違反《公職選舉法》有罪上訴中,一旦終審維持原判,將無法參與總統補選,因此,他必須趕在明年終審宣判前,讓尹錫悅下臺,啓動兩個月內補選。
今年11月15日,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議庭第34庭就李在明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案裁決有罪,認定檢方提出的兩項指控成立,判處李在明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若緩刑定讞後10年內將褫奪「被選舉權」。
李在明隨即提起上訴,但一旦終審維持原判,依韓國《公職選舉法》和《國會法》規定,除了將喪失國會議員資格,更將無法參選可能在明年舉行的總統補選,就算尹錫悅在憲法法庭審理後逃過被罷免命運而做完五年任期,李在明也無法參選2027年3月的總統大選。
稍早前,左派陣營競逐總統的熱門人選、在野「祖國革新黨」黨魁曹國,因涉嫌收賄、爲了子女的升學而造假學術紀錄,中央地方法院今年2月判其2年徒刑,韓國最高法院於12月維持原判,曹國被剝奪國會議員席次、褫奪公權5年,確定無法參加下次總統大選。一旦李在明無法參選,左派將出現羣龍無首的局面,原本一面倒向在野的局面,將趨於平衡。
李在明之所以急於要求政府任命三名憲法法院法官,根據韓國憲法法院法,憲法法院由9名法官組成,7人爲開庭門檻,6人贊成才能確認彈劾、罷免總統,但目前3名法官於10月卸任,3人卸任前,憲法法院通過聲請案,暫時凍結7人開庭門檻,目前雖然6人可開庭,必須一致同意才能罷免尹錫悅,如果加入3名新法官,就算有3人否決,仍能罷免尹錫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