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拔馬偕醫院董座提告!劉伯恩嘆「都過去了」盼和解:司法已還我清白

記者羅志華臺北報導

馬偕董座伯恩等10人,2017年間以「馬偕」名義設立3間公司,遭告發背信罪,經北檢調查後,於2019年8月1日獲不起訴;但臺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卻於2018年間,在假處分期間拔掉劉伯恩董座,劉伯恩事後提起董事決議無效訴訟北院2月11日開庭,劉伯恩表示,一切都過去了,希望能和馬偕和解,互相撤告。

▲劉伯恩遭馬偕董事會拔掉董座不服提告,雙方歷經多次訴訟攻防後,劉伯恩2月11日出庭表示,希望能跟馬偕和解。(圖/記者羅志華攝)

先前劉伯恩提出調解意願,遭馬偕拒絕,馬偕律師表示,董事會當時推選代理董事長,但這位代理董事長之後辭任,董事會的決議並不影響劉伯恩的利益;另外,當時會議是由10名董事聯署申請,並不是像劉伯恩講的,是由代理董事長召集,選舉結果也與本件訴訟無關。馬偕主張,劉伯恩的利益未受董事會決議影響,提董事會決議無效訴訟不合理

劉伯恩表示,當時董事會沒解除他董事長的職位,他身爲合法召集人,馬偕卻在通知他以前就決定召開董事會,之後雖有通知他參與會議,卻把他擋在門外不讓他投票,導致最後僅13名董事以7票選出新任董事長,若他在場的話,新任董事長必須從14位董事中取得8票才能當選。

劉伯恩認爲,董事會當時應先合法解除他的董事長職位後,才能選出新任董事長,若會議上有他參與投票,新任董事長很可能不會當選,主張董事會決議無效。

劉伯恩感嘆,這幾年他受到很大的冤屈,名譽也大受影響,所幸檢方調查後還他清白,他已經很滿足了,時間過了這麼久,就算官司勝訴也沒甚麼意義,他不希望再浪費司法資源,現在只想和馬偕和解,互相撤銷對彼此的告訴;馬偕律師表示和馬偕回報,也會與劉伯恩討論,本案將於4月28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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