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家暴不氣餒 新住民媽身兼3職養2孩說:「我很幸福」
「雖然老公打我,但我還是很喜歡臺灣,要在這裡生根!」認識阮氏,是在一個巧妙機緣下,某一天,我送孩子上課後,到附近早餐店買個早餐,等待的過程中,外籍的女店員一直跟我點頭微笑,那種笑法,就是「我認識妳喔!」但我又想不起來是誰,直到她說「妳沒帶妹妹喔?」我大驚回問「怎麼知道?」才曉得她晚上在超市兼職,看過我們幾次。
阮氏才25歲,皮膚白皙、個性好開朗,她看我一個人,猜想跟她一樣是單親媽媽,便主動提起來臺過程。她說,自己與先生認識3天就結婚了,雖然婚配與金錢脫不了關係,但斯文白皙的先生,當着全家的面保證會善待阮氏,加上先生的外在條件,跟一般來娶外配的不一樣,不老、又有穩定工作,阮氏開心極了!
「嫁過來以後,我才知道他爲什麼沒有辦法結婚!」先生有極爲嚴重的潔癖,一回家要在玄關脫光全身、衝往浴室洗澡,她得準備整套的家居服供他穿進家裡,正在飲用的水杯,超過半小時沒喝完,就要倒掉重洗,所有東西都要個別用塑膠袋或套子包着,用的時候再掀開。
在他們第一個孩子出生後,某天,阮氏把衣服收下來,還沒即時摺好、包進塑膠袋裡,就聽到女兒在哭,她趕緊去照顧孩子,人家說一孕傻三年,她便忘了衣服還在客廳沙發上,直到先生回來,看到擺了一下午的衣服「已經沾上灰塵」,換上家居服,不顧小寳寶在旁邊,衝進房間把阮氏痛打一頓。
從此,好像被開啓了什麼一樣,阮氏經常被先生痛打,她漸漸發現,眼前的這個人,在外面跟家裡的形象不同,「他把我當成買來的傭人,很不尊重我,要我出去賺錢,還要帶小孩、打掃家裡,我很努力、儘量做到,他還要打我,妳說臺灣男人想什麼?」但,爲了取得身分證,她只能忍受下去,直到確定成爲臺灣人的那一天,她備妥證據並離家,向先生提出離婚官司。
阮氏有2個孩子,兩個都在幼兒園,她開銷不小,白天一個工作、晚上一個工作,假日還會帶孩子到處去兼差,但卻保持十分樂觀開朗的態度,一點都看不出來曾有那段黑暗的日子!她說:「碰到那種神經病,已經浪費我太多時間了,兩個小孩等着我養他們,哪有時間想以前的事情,我很喜歡臺灣,我很幸福,要一直在這裡!」
現在新住民越來越多,他們的第二代也成爲我們孩子的同學,明明大家都玩在一起,但歧視的痕跡還是處處存在,其實他們跟金髮碧眼的西方人一樣,只是過去家鄉的經濟環境不好,纔會被視爲「賣到臺灣」,這不等同於花錢買人當奴隸,我們這些父母,應該要多扶持身邊的新住民朋友,不要書上學一套,表現出來的行爲又是另一套,如此他們跟我們的孩子,纔會永遠地幸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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